廉署起訴律師行職員及通緝前警員涉嫌就謀殺案索賄

2011年12月2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律師行職員,控告他涉嫌串謀致使一名警員向一名男子索取一萬三千元,以披露一宗謀殺案的調查資料,以及詐騙律師費,而該名現已退休的警員則懷疑與本案有關被通緝。

黎玉良,五十五歲,張陳鍾律師行的法律行政員,昨日 ( 十二月二十八日 ) 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及一項欺詐。

黎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並將於明日 ( 十二月三十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時,警員王榮佳駐守大埔區重案組,是其中一名人員獲委派負責調查潘褔君於二○○六年六月在粉嶺遭謀殺的案件。

貪污控罪指,黎涉嫌於二○○七年五月一日至九月八日期間,與王及關國良串謀向莫樹益索取一萬三千元,作為王泄露有關警方調查潘死亡的資料的報酬。莫的兩名兒子當時涉嫌是該宗謀殺案的疑犯。

欺詐控罪指,黎涉嫌於二○○七年九月十四日,向莫訛稱張陳鍾律師行向他兩名兒子提供服務的律師費為二萬二千元,並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莫將該筆款項存入黎的銀行戶口,導致黎獲得利益。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關國良,三十一歲,客貨車司機,較早前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名。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二○一二年一月五日提堂。

此外,東區裁判法院應廉署的申請,批出手令通緝與案件有關的王榮佳,四十六歲,並命令將王的一萬元保釋金充公。

任何人士如獲悉王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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