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被加控行為失當罪名

2013年3月8日

一名前政務司司長涉嫌收受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早前被廉政公署控以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今日(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許仕仁,六十五歲,亦為前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案中另外四名被告為郭炳江,六十一歲;郭炳聯,五十九歲,同為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陳鉅源,六十六歲,「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及關雄生,六十二歲,商人。

五名被告現被控共八項罪名,包括今日新增控告許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其他七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違反《普通法》;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 19(1)(b) 條。

新增控罪指許涉嫌於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九年一月二十日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無合理辯解或合理理由支持下,於履行公職過程中或就其擔任的公職,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報或披露,或隱瞞他接受由陳鉅源及關鴻生透過多筆付款而支付的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港元款項。

此外,許及郭炳聯原來被起訴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則被撤消。

各被告均否認有關控罪,裁判官李國威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訊。各被告准予原來條件繼續保釋。

控方今日由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及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何偉萬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羅貝雯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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