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案三人判囚最高十一個月

2021年3月5日

一名的士協會幹事及一名該協會會員等三人,在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資訊科技界)中賄選,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三名被告今日(三月五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最高十一個月。

李林昌,四十九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被裁判官黃雅茵判處入獄九個月。

陳俊成,六十一歲,的總會員;及陳俊成的女兒陳曉彤,三十二歲,接待員,同被判囚十一個月。二人被頒令須各自向法庭繳付一千元,即他們就其舞弊行為所收取的賄款金額。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串謀及策劃周詳的計劃,協助五名與資訊科技界無關的人士,登記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的會員,及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三人在計劃中扮演重要角色,亦毫無悔意。

裁判官續指,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維護選舉公平。

三名被告早前同被裁定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成立,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陳俊成及陳曉彤另各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e)條。

案情透露,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二○一六年九月四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二十九個功能界別之一。


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或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並已申請作出如此登記的人士,如具備《立法會條例》訂明專業團體的會員身分,則符合資格向選舉事務處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IEEE屬有關訂明專業團體。

案發時李林昌為的總幹事。的總會員陳俊成與其長女陳曉彤、幼女及妻子設有一個手提電話通訊群組。

廉署調查發現,陳俊成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在該家庭通訊群組要求其他成員提供其個人資料,用以登記成為一個資訊科技學會的會員,以獲取每人一千元的報酬。

經陳曉彤查問,陳俊成同意讓陳曉彤男友一同登記。陳俊成其後把陳氏一家四口及陳曉彤男友的個人資料,一併發送給李林昌。

調查顯示,陳氏一家及該男友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登記成為IEEE的正式會員。李林昌則於同年四月中已進行登記。然而他們均從未在資訊科技界工作,亦不具備任何相關資歷。

案情透露,選舉事務處於二○一六年五月二日收到李林昌、陳氏一家及該男友的選民登記表後,基於其IEEE會員身分,把他們加入二○一六年資訊科技界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陳俊成於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轉發一個訊息至其家庭通訊群組,該訊息由李林昌發出,通知陳俊成他們申請IEEE會籍的款項已備妥待領。陳俊成領取有關款項並派發給其家庭成員及該男友。

李林昌在選舉前一星期向陳俊成發送一個手提電話短訊,要求他支持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在投票日前夕及投票日當天,陳俊成在該家庭通訊群組發送訊息,要求其家庭成員投票予楊全盛。

三名被告及陳俊成的妻子於投票日均在投票站申領了選票,包括資訊科技界的選票。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及檢控官歐陽巽熙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家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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