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警員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今提堂
2015年6月1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員,控告他涉嫌不當地干擾警方就一宗懷疑普通襲擊罪案件的調查而妨礙司法公正。被告今日(星期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梁永康,四十二歲,於星期一(六月八日)被控一項罪名,即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八月五日再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駐守深水埗總區刑事調查隊,並獲委派擔任一宗懷疑普通襲擊罪案件的調查人員,涉案的三名男子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捕。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不當地干擾警方就該宗懷疑普通襲擊罪案件的調查。
被告涉嫌煽惑、誘使及指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撤回並隱暪其於事件中被另一名被捕男子襲擊眼部的說法;及在其供詞中述明他無法記起其左眼如何受傷。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堅定代表出庭。
梁永康,四十二歲,於星期一(六月八日)被控一項罪名,即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八月五日再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駐守深水埗總區刑事調查隊,並獲委派擔任一宗懷疑普通襲擊罪案件的調查人員,涉案的三名男子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捕。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不當地干擾警方就該宗懷疑普通襲擊罪案件的調查。
被告涉嫌煽惑、誘使及指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撤回並隱暪其於事件中被另一名被捕男子襲擊眼部的說法;及在其供詞中述明他無法記起其左眼如何受傷。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堅定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