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發六百五十多張假「病假紙」判囚八個月
2015年6月22日
一名中醫向十四名當時任職衞生署或香港賽馬會(馬會)的人士簽發六百五十二張虛假病假證明書,以詐騙疾病津貼及/或酌情發放的花紅共約九萬二千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八個月。
陳通,六十歲,註冊中醫,早前承認共十四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及第159A條。被告另外四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黃偉權在判刑時斥責被告損害公眾對香港中醫的信任,並令中醫界蒙羞。
裁判官又指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持續一段長時間,並涉及僱員眾多和大量病假證明書,因此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在大埔同仁參茸藥行應診。
…/2
被告於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間,向十四名人士,包括三名當時任職衞生署健康監察助理及十一名當時任職馬會電話投注事務助理的人士,出售共六百五十二張由他簽發的病假證明書。
案情透露,被告在沒有為上述人士作出診治的情況下,便透過電話或電話短訊接受預訂病假證明書。
被告其後在港鐵大埔墟站附近或大埔一個公共屋邨的平台,與「客人」交收病假證明書。被告以每張三十元出售病假證明書,從而獲取一萬九千五百六十元。
該串謀勾當導致衞生署被誘使向該等健康監察助理發放疾病津貼共三萬零二百多元,而馬會則被誘使向該等電話投注事務助理發放疾病津貼及/或酌情發放的花紅共約六萬二千元。
該三名健康監察助理及十一名電話投注事務助理,亦因有關勾當而被廉署落案起訴。涉案的健康監察助理及電話投注事務助理早前承認多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他們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七月二十八日及八月十日提訊。
衞生署及馬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檢控官許熙晴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于伯章協助。
陳通,六十歲,註冊中醫,早前承認共十四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及第159A條。被告另外四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黃偉權在判刑時斥責被告損害公眾對香港中醫的信任,並令中醫界蒙羞。
裁判官又指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持續一段長時間,並涉及僱員眾多和大量病假證明書,因此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在大埔同仁參茸藥行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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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間,向十四名人士,包括三名當時任職衞生署健康監察助理及十一名當時任職馬會電話投注事務助理的人士,出售共六百五十二張由他簽發的病假證明書。
案情透露,被告在沒有為上述人士作出診治的情況下,便透過電話或電話短訊接受預訂病假證明書。
被告其後在港鐵大埔墟站附近或大埔一個公共屋邨的平台,與「客人」交收病假證明書。被告以每張三十元出售病假證明書,從而獲取一萬九千五百六十元。
該串謀勾當導致衞生署被誘使向該等健康監察助理發放疾病津貼共三萬零二百多元,而馬會則被誘使向該等電話投注事務助理發放疾病津貼及/或酌情發放的花紅共約六萬二千元。
該三名健康監察助理及十一名電話投注事務助理,亦因有關勾當而被廉署落案起訴。涉案的健康監察助理及電話投注事務助理早前承認多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他們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七月二十八日及八月十日提訊。
衞生署及馬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檢控官許熙晴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于伯章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