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董事涉一百三十萬元貪污案今提堂 廉署另通緝上市公司董事
2015年6月22日
一名木材貿易公司董事涉嫌與一名上市公司執行董事串謀,使有關執行董事就購貨訂單收受一百三十多萬元的非法回佣,被廉政公署拘控。該名木材貿易公司董事今日(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而涉案的上市公司執行董事亦被廉署通緝。
何超,五十三歲,朗裕(香港)有限公司(朗裕)董事兼股東,於上星期四(六月十八日)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七月十四日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是朗裕董事兼股東,從事木材貿易生意。朗裕是一間日本上市公司港南商事株式會社(港南商事)的木製品供應商。荒川春子是該上市公司海外部執行董事兼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至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期間,與荒川春子串謀,使荒川春子從被告收受回佣,作為她批出促致五十九張向朗裕購貨的訂單的報酬。
荒川春子涉嫌收受的非法回佣是以她批出由港南商事與朗裕所訂立的購貨訂單的交易金額比率百分之五計算,據悉非法回佣金額達到一百三十多萬元。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保釋。他亦受命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荒川春子,五十二歲,是日本居民,目前並不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廉署的申請,已發出手令通緝涉及相關貪污罪名的荒川春子歸案。
任何人士如獲悉荒川春子的下落,或知道任何可以協助緝拿她的資料,請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何超,五十三歲,朗裕(香港)有限公司(朗裕)董事兼股東,於上星期四(六月十八日)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七月十四日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是朗裕董事兼股東,從事木材貿易生意。朗裕是一間日本上市公司港南商事株式會社(港南商事)的木製品供應商。荒川春子是該上市公司海外部執行董事兼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至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期間,與荒川春子串謀,使荒川春子從被告收受回佣,作為她批出促致五十九張向朗裕購貨的訂單的報酬。
荒川春子涉嫌收受的非法回佣是以她批出由港南商事與朗裕所訂立的購貨訂單的交易金額比率百分之五計算,據悉非法回佣金額達到一百三十多萬元。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保釋。他亦受命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荒川春子,五十二歲,是日本居民,目前並不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廉署的申請,已發出手令通緝涉及相關貪污罪名的荒川春子歸案。
任何人士如獲悉荒川春子的下落,或知道任何可以協助緝拿她的資料,請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