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保單詐騙案兩前保險代理今判刑
2015年8月26日
兩名保險公司前保險代理,以虛假保單詐騙該公司共逾十一萬元佣金,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被判刑。
湯鑑新,五十二歲,曾受僱為蘇黎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分行經理,被判入獄三十個月,而張偉浩,三十一歲,蘇黎世前保險代理,則被判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指出,湯所干犯的罪行嚴重破壞其前僱主及相關投保人對他的信任。
法官續稱,湯曾因保險詐騙而有刑事紀錄,故必須對他作出阻嚇性的監禁判刑。
湯早前承認十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四項欺詐,一項企圖欺詐及四項使用虛假文書,而被告另外八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張則被裁定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湯於案發時受僱於蘇黎世,負責推廣及銷售保險產品,而張則是其下線保險代理。
湯於二○○七年十一月至二○○八年七月期間與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串謀詐騙蘇黎世,即虛假地表示十七份保險單申請為真正的申請,並由該名保險代理負責。
蘇黎世因而被誘使向該等作出投保的保險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單,及向湯及該下線保險代理支付佣金及/或津貼。
該下線保險代理獲蘇黎世發出佣金及津貼後,分十一次以不同金額將共約十萬元轉帳至湯的妻子的銀行戶口。
案情透露,湯於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期間,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他在另外四份保單中作出的聲明為真確,意圖詐騙而誘使蘇黎世批准該等申請,及向他支付共二千三百多元佣金。
湯於二○一一年十一月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他在另外一份保險單申請中作出的聲明為真確,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蘇黎世批准有關申請。
湯於二○一○年十月至二○一二年二月期間知道一封信及三張表格屬虛假而使用它們,意圖誘使蘇黎世接受它們為真確。
案情透露,張於二○一○年十一月向蘇黎世提交一份保險單申請表,而該申請看似他取得湯一名侄子的投保申請。事實上,張並不認識他,並在其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購買該保單。
張獲蘇黎世發出一萬零五百多元的佣金後,將同等金額的款項轉帳至湯的銀行戶口。
蘇黎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韋漢熙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葉永富協助。
湯鑑新,五十二歲,曾受僱為蘇黎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分行經理,被判入獄三十個月,而張偉浩,三十一歲,蘇黎世前保險代理,則被判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指出,湯所干犯的罪行嚴重破壞其前僱主及相關投保人對他的信任。
法官續稱,湯曾因保險詐騙而有刑事紀錄,故必須對他作出阻嚇性的監禁判刑。
湯早前承認十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四項欺詐,一項企圖欺詐及四項使用虛假文書,而被告另外八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張則被裁定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湯於案發時受僱於蘇黎世,負責推廣及銷售保險產品,而張則是其下線保險代理。
湯於二○○七年十一月至二○○八年七月期間與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串謀詐騙蘇黎世,即虛假地表示十七份保險單申請為真正的申請,並由該名保險代理負責。
蘇黎世因而被誘使向該等作出投保的保險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單,及向湯及該下線保險代理支付佣金及/或津貼。
該下線保險代理獲蘇黎世發出佣金及津貼後,分十一次以不同金額將共約十萬元轉帳至湯的妻子的銀行戶口。
案情透露,湯於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期間,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他在另外四份保單中作出的聲明為真確,意圖詐騙而誘使蘇黎世批准該等申請,及向他支付共二千三百多元佣金。
湯於二○一一年十一月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他在另外一份保險單申請中作出的聲明為真確,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蘇黎世批准有關申請。
湯於二○一○年十月至二○一二年二月期間知道一封信及三張表格屬虛假而使用它們,意圖誘使蘇黎世接受它們為真確。
案情透露,張於二○一○年十一月向蘇黎世提交一份保險單申請表,而該申請看似他取得湯一名侄子的投保申請。事實上,張並不認識他,並在其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購買該保單。
張獲蘇黎世發出一萬零五百多元的佣金後,將同等金額的款項轉帳至湯的銀行戶口。
蘇黎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韋漢熙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葉永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