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涉嫌在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觸犯投票罪行

2015年9月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一名登記選民,控告她涉嫌在二○一一年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中觸犯投票罪行。

蔡熙君,七十三歲,家庭主婦,被控一項罪名,即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九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於二○一四年底接獲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二○一一年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的登記選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她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中投票,卻在鑽石山龍蟠苑商場的投票站內投票。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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