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保險經紀涉六十萬元詐騙案今判刑
2015年9月16日
兩名分別隸屬兩間經紀公司的保險經紀,就四份保單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合共六十多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最高二十個月。
范銘基,三十九歲,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康宏理財)前業務代表,被判入獄二十個月,而賴國興,三十七歲,智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智易財富)前業務代表,則被判囚十四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表示,被告所干犯的罪行經過精心策劃,性質嚴重,而且嚴重違反誠信,因此必須判處即時監禁。
范及賴早前各被裁定四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於案發時分別在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註冊為經紀公司。
蘇黎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於二○○○年八月及二○○七年十月分別與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達成經紀合約,委託該兩間公司為其推廣投資相連保險產品。
蘇黎世會按照經紀合約內所列明的比率向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支付佣金。智易財富支付予其業務代表的佣金比率較康宏理財為高。
范在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註冊為康宏理財的業務代表,而賴則在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註冊為智易財富的業務代表。
案情透露,范於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八日期間,虛假地向四名投保人表示他們的投資相連保單乃透過康宏理財購買,而范是負責的業務代表。
不過,有關保單事實上乃透過智易財富購買,並由賴作為負責的業務代表。該四名投保人並不知道有關保單是向智易財富購買,而且他們亦不認識賴。
賴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有關保單乃透過智易財富購買,而他是負責的業務代表。由於相信由智易財富提交相關保單申請的資料為真確,而有關申請由賴負責,蘇黎世向智易財富發放六十多萬元的佣金。
康宏理財及蘇黎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柏偉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甘穎鏘協助。
范銘基,三十九歲,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康宏理財)前業務代表,被判入獄二十個月,而賴國興,三十七歲,智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智易財富)前業務代表,則被判囚十四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表示,被告所干犯的罪行經過精心策劃,性質嚴重,而且嚴重違反誠信,因此必須判處即時監禁。
范及賴早前各被裁定四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於案發時分別在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註冊為經紀公司。
蘇黎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於二○○○年八月及二○○七年十月分別與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達成經紀合約,委託該兩間公司為其推廣投資相連保險產品。
蘇黎世會按照經紀合約內所列明的比率向康宏理財及智易財富支付佣金。智易財富支付予其業務代表的佣金比率較康宏理財為高。
范在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註冊為康宏理財的業務代表,而賴則在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註冊為智易財富的業務代表。
案情透露,范於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八日期間,虛假地向四名投保人表示他們的投資相連保單乃透過康宏理財購買,而范是負責的業務代表。
不過,有關保單事實上乃透過智易財富購買,並由賴作為負責的業務代表。該四名投保人並不知道有關保單是向智易財富購買,而且他們亦不認識賴。
賴虛假地向蘇黎世表示,有關保單乃透過智易財富購買,而他是負責的業務代表。由於相信由智易財富提交相關保單申請的資料為真確,而有關申請由賴負責,蘇黎世向智易財富發放六十多萬元的佣金。
康宏理財及蘇黎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柏偉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甘穎鏘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