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酒店東主涉嫌詐騙二億元貸款

2015年11月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酒店東主,控告他涉嫌訛稱貸款會用於翻新有關酒店,向一間銀行詐騙三筆共二億元的貸款。

劉希泳,五十九歲,君怡酒店東主,於昨日(星期三)被控三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欺詐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透過怡盛企業有限公司(怡盛)持有位於尖沙咀的君怡酒店,並負責營運該酒店。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十四日期間,先後三次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工銀亞洲)虛假地表示,三筆分別為二千萬元、八千萬元及一億元的款項,將會只用作翻新有關酒店,而該三筆款項已支付予一間建築設計公司。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向怡盛在該銀行的戶口發放該三筆合共二億元的款項。

工銀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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