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總物業經理涉嫌收受三十萬元賄款被廉署拘捕

2000年1月12日

廉政公署拘捕太古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下稱「太古城管理」 ) 一名總物業經理,懷疑他曾就鰂魚涌太古城的維修合約及工程訂單,收受一名承辦商約三十萬元賄款。

該名總物業經理昨日在一間酒店咖啡室內,懷疑收受有關承辦商一萬元賄款後,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

「太古城管理」為太古地產有限公司的附屬機構,負責太古城的物業管理工作。廉署在案件調查期間,獲太古地產全力協助。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該名總物業經理曾收受一名承辦商金錢利益,作為批出太古城一項水喉及渠務工程維修合約的報酬,遂就案件展開調查。

廉署調查發現,該名總物業經理涉嫌大約於一九九七年,曾就一項太古城第二期維修合約收取承辦商提供二十萬元賄款,有關賄款是以合約價值的百分之二點五計算。

其後,該名總物業經理涉嫌定期向有關承辦商索取賄款,作為協助取得工程訂單的報酬。一九九八至九九年間,他涉嫌再多次收受共十萬元賄款。

被捕總物業經理現仍被廉署扣留,以待進一步調查。有關的承辦工程公司東主及一名股東同被拘捕,但已獲廉署批准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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