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執行董事涉提供衛生總督察折扣優惠被控

2000年1月26日

一名酒樓執行董事,涉嫌向前區域市政總署 ( 下稱「區署」 ) 衛生總督察提供折扣優惠,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屯門法院提堂。

崔威衡,六十歲,嘉城酒樓 ( 下稱「嘉城」 ) 執行董事,否認三項控罪,指他串謀及提供利益予政府僱員。

裁判官莊景傑將案件押後至二○○○年五月十五日審訊。

崔被控於九七年年底至九八年七月期間,經前「區署」與香港政府進行業務往來時,串謀「嘉城」其他職員,在衛生總督察葉棟每次光顧午膳後,向他提供折扣優惠。

「嘉城」位於元朗區,受該區包括葉等衛生督察定期的衛生巡查。

另外兩項控罪指崔於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及七月十七日,分別就兩張賬單向葉提供四百五十一元及二千三百六十元的折扣。第二張賬單涉及一次歡送元朗區一名高級衛生督察的晚宴。

崔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不准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馬順發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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