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走私案疑用「頂包」認罪廉署行動拘十名涉案人士

2000年3月18日

廉政公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件,起出五個裝有未完稅的投射電視機的貨櫃,其後將走私貨物交由香港海關處理。廉署懷疑事後有人安排「頂包」,向海關訛聲為貨主接受檢控。廉署於星期四 ( 三月十六日 ) 展開行動,拘捕了十名涉嫌與「頂包」有關的人士。

廉署於年初時開始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有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在調查中,廉署發現一艘正預備開往內地的船隻,載有五個藏有三百四十七部投射電視機的走私貨櫃。

廉署將起出的貨物轉交香港海關處理。一名旅行社職員其後就有關走私案件被起訴,經認罪後現正等待法庭宣判。

但廉署發現,有人涉嫌給予該名旅行社職員五十四萬元,着他在法庭認罪。

廉署其後展開一項名為「導彈」的行動,拘捕十名懷疑與安排「頂包」有關的人士。

其中三人今早被廉署落案起訴,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並於中午被帶往東區法院提堂。

三名被告為:劉金偉,四十六歲,許有芬,四十三歲,及黃紹安,三十四歲。

他們同被控以一項與其他人士於二○○○年一月廿日至三月十六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控罪與海關調查一宗涉及有人企圖將未完稅貨物非法出口的案件有關。

控方指被告容許一名並沒有涉及走私活動的人士向海關人員認罪。

裁判司麥健濤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一 ( 三月廿日 ) 下午再提堂。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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