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承認東涌站地盤建「短樁」

2000年3月22日

一名地盤工程師今日 ( 星期三 ) 在區域法院承認與兩名同僚串謀,在東涌站發展計劃第二期四號地盤 ( 下稱「東涌站計劃」 ) 建造不合規格樁柱,及以偽造樁柱紀錄詐騙屋宇署。該地盤正興建七幢住宅樓宇。

有關獨立顧問公司曾在該私人屋苑地盤進行抽樁芯測試,發現七十六支已興建的樁柱中,有六十六支比規定的深度短五十四厘米至大約十九米。

余俊文,二十九歲,預疊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 下稱「預疊」 ) 地盤工程師,承認一項罪名,控罪指其於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期間,與李已興、高志廣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東涌站計劃」發展商 Tung Chung St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下稱「發展商」 ) ,即不誠實地:

沒有依照屋宇署批准的地盤圖則在「東涌站計劃」建造鑽孔灌注樁;

虛假地表示鑽孔灌注樁是依照批准圖則建造;及

導致「發展商」就沒有根據批准圖則建造的工程支付費用。

李巳興,五十一歲,及高志廣,四十三歲,分別為「預疊」前工程經理及「預疊」地盤代理。兩人較早時否認一項串謀罪名,案件將於下月審訊。

裁判官戴和善今日將余案押後宣判,以待同案其餘兩名被告案件審結,並將余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預疊」為「東涌站計劃」 H1 至 H4 座地基工程的總承建商,並把 H1,H3 及 H4 座的打樁工程分判予新利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預疊」的高級管理層於九七年七月向李及高表示,由於機器不足、時間倉卒及天氣不佳導致延誤,有需要在 H1 至 H4 座建造「短樁」。

李及高於是指使余及其他管工和工人,以不誠實手段進行上述計劃。

余於九七年七月至九八年四月期間,至少十次將用以量度鑽孔樁的度尺剪短,交給負責監督打樁工程的茂盛 ( 亞洲 ) 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下稱「茂盛」 ) 。

余並指使多名司機及工人將因建造「短樁」而剩下的大量石屎棄置,及要求石屎公司職員就曾用以興建樁柱的石屎容量,提供虛假記錄。

在李及高的指使下,余又命令管工及工人將藏於鑽樁孔內的鋼籠剪短,以符合不及指定深度的鑽樁孔。

案情並透露,余曾向「茂盛」提供偽造鑽芯樣本作驗查,以隱瞞「短樁」工程。

余又向「茂盛」及屋宇署提交有關報告,訛稱 H1 至 H4 座的樁柱符合指定深度。

由於 H5 座的樁柱曾出現裂痕,「茂盛」於是在九九年一月下令再驗查 H1 至 H4 座的鑽芯樣本。

有關方面其後進行抽樁芯測試,發現 H1 至 H4 座七十六支已興建的樁柱中,有六十六支較指定的深度短五十四厘米至大約十九米,而其中十四支樁柱底部的石質亦不合規格。

「發展商」就有關打樁工程已支付「預疊」約四千二百萬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hn Marray 代表出庭,廉署人員何國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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