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緝警員涉嫌索賄二十萬元加快調查詐騙案
2000年4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六 ) 落案控告一名高級偵緝警員,懷疑他索取二十萬元,作為在一宗涉及八百萬元的土地詐騙案調查中向兩名兄弟提供協助的報酬。
李志謙,四十歲,隸屬大埔警署重案組,被控兩項罪名,將於 下周一 ( 四月十七日 ) 上午九時半在屯門法院 提堂。
李被指於九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向黃偉明索取二十萬元,以加速調查一宗黃聲稱為受害人的詐騙案。
另一控罪指李於九八年四月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黃偉明的胞弟黃帶全索取十萬元貸款。
黃氏兄弟於九八年四月十六日向警方報案,聲稱在土地交易中被騙八百萬元。
被告涉嫌曾經前往黃偉明的辦事處索取二十萬元,作為一名高級督察及他本人在該宗詐騙案中提供協助的報酬。
李被廉署准以保釋,等候周一上庭。
李志謙,四十歲,隸屬大埔警署重案組,被控兩項罪名,將於 下周一 ( 四月十七日 ) 上午九時半在屯門法院 提堂。
李被指於九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向黃偉明索取二十萬元,以加速調查一宗黃聲稱為受害人的詐騙案。
另一控罪指李於九八年四月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黃偉明的胞弟黃帶全索取十萬元貸款。
黃氏兄弟於九八年四月十六日向警方報案,聲稱在土地交易中被騙八百萬元。
被告涉嫌曾經前往黃偉明的辦事處索取二十萬元,作為一名高級督察及他本人在該宗詐騙案中提供協助的報酬。
李被廉署准以保釋,等候周一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