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腳」公司董事涉嫌訛稱需「疏通」中資財務公司騙貸款人七十萬元
2000年4月17日
一名「駁腳」財務公司董事,懷疑訛稱需支付七十萬元予一間中資財務公司的高層,方可為一名商人獲取二千三百萬元貸款,上星期五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 ( 星期一 ) 在西區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
陳啟仁,五十二歲,加富高集團 ( 下稱「加富高」 ) 董事,被控兩項罪名。
「加富高」的主要業務是介紹及安排借貸人向銀行及財務機構申請貸款,然後向借貸人收取顧問費。
兩項控罪指陳於九七年八月二十日,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促使伍伯敏簽立兩張共七十萬元的支票,即向伍虛假地表示該等款項是支付予旺業財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誠,作為胡協助伍申請貸款的報酬。
廉署懷疑「加富高」已向伍收取顧問費,但被告另向伍索取額外七十萬元,聲稱有關款項是向胡提供的佣金,但其實胡對有關佣金並不知情。
裁判官鮑理賢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審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五千元及人事擔保三萬五千元保釋外出。
伍伯敏,五十歲,經營木材生意的商人,曾被廉署落案起訴,於去年九月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有關控罪指伍企圖透過陳向胡提供七十萬元,作為胡批出二千三百萬元貸款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秦志英代表出庭。
陳啟仁,五十二歲,加富高集團 ( 下稱「加富高」 ) 董事,被控兩項罪名。
「加富高」的主要業務是介紹及安排借貸人向銀行及財務機構申請貸款,然後向借貸人收取顧問費。
兩項控罪指陳於九七年八月二十日,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促使伍伯敏簽立兩張共七十萬元的支票,即向伍虛假地表示該等款項是支付予旺業財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誠,作為胡協助伍申請貸款的報酬。
廉署懷疑「加富高」已向伍收取顧問費,但被告另向伍索取額外七十萬元,聲稱有關款項是向胡提供的佣金,但其實胡對有關佣金並不知情。
裁判官鮑理賢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審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五千元及人事擔保三萬五千元保釋外出。
伍伯敏,五十歲,經營木材生意的商人,曾被廉署落案起訴,於去年九月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有關控罪指伍企圖透過陳向胡提供七十萬元,作為胡批出二千三百萬元貸款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秦志英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