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校長涉嫌造假發票稱購電腦及騙「補水」明日提堂
2000年4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前小學校長,懷疑他訛稱替學校添置電腦設備,以偽造發票騙取學校款項,及涉嫌詐騙發給教師的超時工作津貼。
梁肇祺,四十一歲,曾任新界婦孺福利會梁省德學校 ( 將軍澳 )( 下稱梁省德學校 ) 校長。
其弟梁肇漢,三十四歲,宏科餐飲管理公司業務經理,亦被廉署起訴。兩人共被控八項罪名,於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法院提堂 。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梁肇祺涉嫌行賄電腦供應商,以誇大有關供應商售予梁省德學校的電腦售價。
調查其後發現,梁肇祺涉嫌使用偽造發票,聲稱曾替梁省德學校購置電腦及電腦零件,並以該等虛假購貨記錄向學校索款四萬二千五百七十四元。
梁肇祺現被控以四項使用偽造文件欺騙梁省德學校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 ( 三 ) 條。
控罪指梁肇祺使用印有一間電腦公司名稱的發票,聲稱他曾替梁省德學校購買約一萬一千二百九十元的貨品。
另外,梁肇祺及其弟同被控以兩項串謀罪,指他們串同使用另一間電腦公司的發票,聲稱梁肇祺曾替梁省德學校購買三萬一千二百八十元的貨品。
該名前校長另被控以兩項訛騙罪名,被指以不誠實手段,在梁省德學校的銀行戶口內扣除六千五百元,訛稱有關款項是其本人及一名學校文員因為推行「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計劃」而逾時工作的津貼。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推行有關計劃,為各學校與教署設立電腦網絡聯繫。參與該計劃的學校職員若因此而需要超時工作,可申領逾時工作津貼。
廉署調查發現,該六千五百元逾時工作津貼本應發放予學校兩名教師,梁肇祺及該名文員並無因為有關計劃而超時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在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提堂。
梁肇祺,四十一歲,曾任新界婦孺福利會梁省德學校 ( 將軍澳 )( 下稱梁省德學校 ) 校長。
其弟梁肇漢,三十四歲,宏科餐飲管理公司業務經理,亦被廉署起訴。兩人共被控八項罪名,於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法院提堂 。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梁肇祺涉嫌行賄電腦供應商,以誇大有關供應商售予梁省德學校的電腦售價。
調查其後發現,梁肇祺涉嫌使用偽造發票,聲稱曾替梁省德學校購置電腦及電腦零件,並以該等虛假購貨記錄向學校索款四萬二千五百七十四元。
梁肇祺現被控以四項使用偽造文件欺騙梁省德學校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 ( 三 ) 條。
控罪指梁肇祺使用印有一間電腦公司名稱的發票,聲稱他曾替梁省德學校購買約一萬一千二百九十元的貨品。
另外,梁肇祺及其弟同被控以兩項串謀罪,指他們串同使用另一間電腦公司的發票,聲稱梁肇祺曾替梁省德學校購買三萬一千二百八十元的貨品。
該名前校長另被控以兩項訛騙罪名,被指以不誠實手段,在梁省德學校的銀行戶口內扣除六千五百元,訛稱有關款項是其本人及一名學校文員因為推行「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計劃」而逾時工作的津貼。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推行有關計劃,為各學校與教署設立電腦網絡聯繫。參與該計劃的學校職員若因此而需要超時工作,可申領逾時工作津貼。
廉署調查發現,該六千五百元逾時工作津貼本應發放予學校兩名教師,梁肇祺及該名文員並無因為有關計劃而超時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在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