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電線分判商涉嫌侵吞六十五萬元員工「花紅」

2000年5月3日

一名負責於赤鱲角機場旅客大樓鋪設電腦電線的分判商,涉嫌將承建商發放予員工超過六十四萬三千元的「花紅」中飽私囊,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東區法院提堂。,

裁判官簡達仁今日將案押後至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黃煥德,四十七歲,中原電腦公司 ( 下稱「中原」 ) 東主,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黃被廉署控以三項罪名,控罪指其於一九九七年五月至九月期間,從 International Computers Ltd./Workplace Technologies Limited(ICL/WTL) 盜取共六十四萬三千一百零八元。

有關款項涉嫌為 ICL/WTL 就一項獎勵計劃發放予「中原」員工的「花紅」。

ICL/WTL 為負責於機場鋪設電腦電線的承建商,並將旅客大樓約值一千萬的工程分判予「中原」。

有關合約包括一項員工獎勵計劃,即合資格的「中原」員工可獲 ICL/WTL 發放合共達合約價值百份之十的「花紅」。

黃涉嫌曾先後三次將共逾六十四萬三千元的「花紅」侵吞,並要求兩名員工訛稱曾收妥共三十萬五百四十二元的「花紅」。

黃另被控以一項交替控罪,指其不誠實地將十六萬三千三百五十元存入「中原」的銀行戶口,並訛稱已將「花紅」分發予「中原」員工。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黃涉嫌曾收受另一名分判商賄賂,作為不發放「花紅」予其員工的報酬。有關貪污指控其後證實並不成立。

廉署人員朱偉波今日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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