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偵破元朗工業邨涉嫌短樁案 承建商、二判及地盤工程師被落案
2000年5月5日
廉政公署正調查一宗涉及元朗工業邨一間水泥廠「偷工減料」的貪污案件,發現一名總承建商董事、一名打樁工程分判商及一名駐地盤工程師,涉嫌串謀興建「短樁」。他們更涉嫌以「打入樁」的方法,代替批准建築圖則所指定的「鑽孔樁」。
該項價值三千六百萬元的工程,由 Eastern Pretech (Hong Kong) Limited ( 下稱「 Eastern Pretech 」 ) 發展。興建項目包括一座兩層高的辦公樓宇、一個貨倉及一座水泥塔。
廉署曾接獲投訴,指工程總承建商涉嫌向駐地盤工程師提供賄賂,作為該工程師對地盤內不合標準的打樁工程視若無睹的報酬。
是項工程的總承建商為集龍工程有限公司 ( 下稱「集龍工程」 ) ;而其中涉及樁柱工程的合約則以二百萬元分判予金利工程公司 ( 下稱「金利工程」 ) 。
裕榮工程貨運公司 ( 下稱「裕榮工程」 ) 獲該分判商委任監察有關樁柱工程。
該座高三十八點六米的水泥塔下面須興建十七條打入石層的「鑽孔樁」,每支「鑽孔樁」長約四十米。
調查發現,分判商涉嫌不但以「打入樁」代替「鑽孔樁」,但採用每條「打入樁」亦無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要求打入石層。
調查又發現,該名總承建商的董事亦涉嫌使用偽造的試泥測試報告,將工程費用誇大約二十六萬元。
屋宇署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給予全力的協助。
三名涉案的人士分別為楊偉強,三十一歲,「集龍工程」董事;黃玉駒,三十八歲,「金利工程」東主,及余大志,四十二歲, Geo Con Engineers 董事。余為該名駐地盤工程師。他們今晨已被廉署落案起訴共七項罪名。
本案是廉署首次檢控涉及私營發展地盤興建短樁的案件。
楊、黃及余共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串謀欺詐「 Eastern Pretech 」,即不誠實地沒有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建造「鑽孔樁」。
他們亦涉嫌致使「 Eastern Pretech 」評估、批核及支付沒有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而進行的工程。
另外五項控罪指楊偉強使用看來是由物料研究化驗有限公司擬備的試泥測試報告,意圖誘使作為「 Eastern Pretech 」的建築顧問的萬邦測量師行有限公司,就該項工程執行職務並接受該等報告為真確的報告。
餘下一項罪名指楊不誠實地偽造一張「裕榮工程」的發票,以顯示「裕榮工程」已就十三項試泥測試向「集龍工程」提供設施及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於九八年二月一日至九月二十六日期間發生。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 下星期一 ( 五月八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法院 提堂。
該項價值三千六百萬元的工程,由 Eastern Pretech (Hong Kong) Limited ( 下稱「 Eastern Pretech 」 ) 發展。興建項目包括一座兩層高的辦公樓宇、一個貨倉及一座水泥塔。
廉署曾接獲投訴,指工程總承建商涉嫌向駐地盤工程師提供賄賂,作為該工程師對地盤內不合標準的打樁工程視若無睹的報酬。
是項工程的總承建商為集龍工程有限公司 ( 下稱「集龍工程」 ) ;而其中涉及樁柱工程的合約則以二百萬元分判予金利工程公司 ( 下稱「金利工程」 ) 。
裕榮工程貨運公司 ( 下稱「裕榮工程」 ) 獲該分判商委任監察有關樁柱工程。
該座高三十八點六米的水泥塔下面須興建十七條打入石層的「鑽孔樁」,每支「鑽孔樁」長約四十米。
調查發現,分判商涉嫌不但以「打入樁」代替「鑽孔樁」,但採用每條「打入樁」亦無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要求打入石層。
調查又發現,該名總承建商的董事亦涉嫌使用偽造的試泥測試報告,將工程費用誇大約二十六萬元。
屋宇署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給予全力的協助。
三名涉案的人士分別為楊偉強,三十一歲,「集龍工程」董事;黃玉駒,三十八歲,「金利工程」東主,及余大志,四十二歲, Geo Con Engineers 董事。余為該名駐地盤工程師。他們今晨已被廉署落案起訴共七項罪名。
本案是廉署首次檢控涉及私營發展地盤興建短樁的案件。
楊、黃及余共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串謀欺詐「 Eastern Pretech 」,即不誠實地沒有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建造「鑽孔樁」。
他們亦涉嫌致使「 Eastern Pretech 」評估、批核及支付沒有按照屋宇署批准的圖則而進行的工程。
另外五項控罪指楊偉強使用看來是由物料研究化驗有限公司擬備的試泥測試報告,意圖誘使作為「 Eastern Pretech 」的建築顧問的萬邦測量師行有限公司,就該項工程執行職務並接受該等報告為真確的報告。
餘下一項罪名指楊不誠實地偽造一張「裕榮工程」的發票,以顯示「裕榮工程」已就十三項試泥測試向「集龍工程」提供設施及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於九八年二月一日至九月二十六日期間發生。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 下星期一 ( 五月八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法院 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