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追討退休警長三百多萬元資產

2000年5月18日

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提出民事訴訟,向一名退休警長追討其管有的三百多萬元資產。

律政司昨日 ( 星期三 ) 向原訟法庭提交一份申索書,並申請向該名前警長及其六名親屬發出傳訊令狀。

前警長張榮樹,七十三歲,於七五年初因涉嫌貪污而成為廉署調查的目標人物。

警司葛柏於七五年因涉嫌貪污接受審訊時,控方證人韓德及鄭漢權曾指稱,張駐守灣仔警署刑事偵緝科期間與葛柏曾進行貪污勾當。

張氏曾在警隊服務了二十二年,於七三年申請提早退休,七四年三月五日離港前往台灣。

廉署調查發現,張服務警隊期間雖只獲取共十五萬七千二百八十九點五八元的官職收入,但他截至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卻管有超過三百一十八萬元的資產。

張氏大部份資產為銀行存款,分別存入他本人、妻子林白梅及其親屬名下的多個銀行戶口。

七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成功凍結懷疑由張管有的十四個銀行戶口。

法庭於七六年二月四日發出通緝張的手令。張涉嫌擁有與其官職收入不相稱的財產,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 10(1)(b) 條,目前仍被廉署通緝。

廉署發言人稱:「這宗案件再次顯示,廉署會鍥而不捨追查貪污案件及追討貪污人士非法得來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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