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員訛稱為警方球隊找贊助騙取金錢罪成候判
2000年6月2日
一名高級警員,訛稱為警察足球隊找贊助,企圖向一名菜檔東主騙取金錢,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嘉理仕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六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勒令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孫易華,四十六歲,隸屬西貢警署巡邏小隊,被廉署控以一項罪名,指他企圖從吳秋龍騙取三千元。
孫向吳訛稱,有關款項是用作贊助西貢警署一支足球隊,往內地參加一場足球比賽。
被告於七四年六月加入警隊,並於九八年七月被調往西貢警隊。
案情透露: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孫穿著便服到吳位於西貢的菜檔,要求吳贊助西貢警署舉辦的一場球賽。孫更聲稱另一檔主已贊助一萬元,又對吳稱一般贊助金額為二千元至三千元。
吳答應贊助三千元,並查詢孫會否發出收據。孫則回應稱只會發給吳一個紀念牌以示謝意。
其後,吳向西貢警署及黃大仙警署查詢,發現警方並無參加被告所指的球賽。
廉署曾收到警方轉介的投訴,懷疑有一名警務人員向一名菜檔東主索取賄款,遂展開調查。
控方今日由法庭檢控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譚慧敏協助。
裁判官嘉理仕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六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勒令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孫易華,四十六歲,隸屬西貢警署巡邏小隊,被廉署控以一項罪名,指他企圖從吳秋龍騙取三千元。
孫向吳訛稱,有關款項是用作贊助西貢警署一支足球隊,往內地參加一場足球比賽。
被告於七四年六月加入警隊,並於九八年七月被調往西貢警隊。
案情透露: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孫穿著便服到吳位於西貢的菜檔,要求吳贊助西貢警署舉辦的一場球賽。孫更聲稱另一檔主已贊助一萬元,又對吳稱一般贊助金額為二千元至三千元。
吳答應贊助三千元,並查詢孫會否發出收據。孫則回應稱只會發給吳一個紀念牌以示謝意。
其後,吳向西貢警署及黃大仙警署查詢,發現警方並無參加被告所指的球賽。
廉署曾收到警方轉介的投訴,懷疑有一名警務人員向一名菜檔東主索取賄款,遂展開調查。
控方今日由法庭檢控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譚慧敏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