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澳門賭場男子及助理為美國臥底人員「洗黑錢」罪名成立

2000年6月9日

一間公司的董事及主席替一名廉署安排的美國臥底人員進行「洗黑錢」,並預備一次過清洗二百萬元 ( 約二十五萬美元 ) ,今日 ( 星期五 ) 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韋毅志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待辯方進行求情,並勒令兩名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黃炳瑞,三十六歲,及梁中,四十八歲,分別為中富集團董事及主席,同被控以一項罪名。控罪指兩人在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至去年三月四日期間,與儲克難串謀處理一些財產,而明知該等財產為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梁同時是澳門及美國的賭場經營者,而黃是他的助理。

廉署曾收到情報,指稱黃及梁向一名銀行經理行賄,以協助兩人「洗黑錢」活動,遂展開調查,並揭發本案。

案情透露:九八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廉署一名線人「 Richard 」向當時為海關高級督察的儲克難查詢,他能否協助一位俄羅斯朋友清洗非法活動得來的金錢。

儲其後接觸黃,而黃則向梁求助。三人後來會面數次,商討如何利用梁經營的賭場或公司「洗黑錢」及梁所收的佣金。

在調查過程中,廉署安排一名操俄語的人士「 Arkadiy 」作為「臥底」,假裝為 Richard 在俄羅斯的「波士」。 Arkadiy 本人為美國政府財政部聯邦調查員。

去年二月十八日, Richard 介紹儲予 Arkadiy 認識,而 Arkadiy 假扮為俄羅斯有組織犯罪集團的代表。

Richard 建議先以小量金額作為首次「洗黑錢」之用,而其後金額續漸增至一百萬美元。

去年二月二十五日,黃、儲、 Richard 及 Arkadiy 一同前往信德中心一間銀行,進行清洗二萬美元的「黑錢」。

在扣除百分之九的佣金後,黃將餘款一萬八千二百美元存入梁控制的一間公司戶口,並為 Richard 申請相同金額的匯票。

從該次「洗黑錢」交易中獲得的佣金,儲分得其中七百二十美元而 Richard 則得到三百美元。

黃、梁及儲於去年三月被廉署人員逮捕。當時,他們正在商議如何透過在澳門及美國洛杉磯賭場「清洗」黑錢二十五萬美元。黃並再次提及他得到一名銀行職員的協助。

儲,四十歲,於去年五月因協助一名蘇聯商人透過非法途徑獲取巴西護照及洗黑錢,已被法庭判處入獄。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寶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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