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前助理總經理涉受賄 助商人申請一千八百萬元信貸

2000年6月12日

一名中國銀行 ( 下稱「中銀」 ) 前高級職員,昨日 ( 星期日 ) 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收受六十五萬元賄款,協助一名商人向「中銀」申請一千八百萬元的信貸。

李德番,四十八歲,「中銀」前助理總經理,被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名,並將於 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 提堂。

李較早時已被廉署控以向投資公司東主樊迎朝收受三百六十多萬元賄款,作為協助其公司獲得「中銀」批出三億一千二百萬元貨款的報酬。李及樊將於今年十一月接受審訊。

李現另被控於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收受鋁窗公司東主林煤段提供的六十五萬元賄款,以協助林向「中銀」申請信貸或額外信貸服務。

李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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