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收「黑錢」助疑犯成警方線人被判入獄三個月
2000年6月15日
一名警員較早時承認向一名毒品案女疑犯索取五萬元及收受一萬九千元賄款,以協助她成為警方線人,待他日被法庭定罪也可獲判較輕刑罰。該警員今日 ( 星期四 ) 在新蒲崗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
劉業寶,三十五歲,較早前在黃大仙一間商場收受該名疑犯一萬九千元後,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
劉其後在法庭承認一項向甄秀儀索取五萬元及一項收受一萬九千元的罪名。
案情透露:劉於五月二十三日在新蒲崗巡邏時,在街上截查甄,並在她身上搜出三十二克懷疑海洛英,遂將她拘捕。
甄其後被帶返黃大仙警署,並獲警方准以保釋,等待進一步調查。
五月二十九日,劉安排甄會見兩名警務人員。有關警務人員試圖從甄收集有關毒品的情報。
被告及甄於翌日在黃大仙鳳德邨商場再次會面。劉聲稱可介紹甄成為警方線人,若她日後因該毒品案定罪可獲法庭輕判,並向甄索取五萬元作為報酬。
劉繼而從甄收下一萬九千元,但他隨即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廉署人員羅焯華協助。
劉業寶,三十五歲,較早前在黃大仙一間商場收受該名疑犯一萬九千元後,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
劉其後在法庭承認一項向甄秀儀索取五萬元及一項收受一萬九千元的罪名。
案情透露:劉於五月二十三日在新蒲崗巡邏時,在街上截查甄,並在她身上搜出三十二克懷疑海洛英,遂將她拘捕。
甄其後被帶返黃大仙警署,並獲警方准以保釋,等待進一步調查。
五月二十九日,劉安排甄會見兩名警務人員。有關警務人員試圖從甄收集有關毒品的情報。
被告及甄於翌日在黃大仙鳳德邨商場再次會面。劉聲稱可介紹甄成為警方線人,若她日後因該毒品案定罪可獲法庭輕判,並向甄索取五萬元作為報酬。
劉繼而從甄收下一萬九千元,但他隨即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廉署人員羅焯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