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承認行賄三十萬元爭取地盤清理合約
2000年6月19日
一名分判商,今日 ( 星期一 ) 在東區法院承認向一名防污服務公司前助理經理提供三十萬元賄款,以繼續獲取該公司的建築地盤清理合約。
黃二九,七十一歲,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控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裁判官黃汝榮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三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勒令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黃二九為寶聯防污服務公司 ( 下稱「寶聯」 ) 的清潔二判。「寶聯」獲得協興建築有限公司批出合約,負責清理該公司已竣工的建築地盤。
九八年五月至八月期間,「寶聯」將五項總值七百二十二萬三千七百元的合約分判予黃二九。該等合約涉及清理多個位於港島及新界的建築地盤。
當時任職「寶聯」助理經理的黃禮浩,專責監管和評估清潔工作的進度和質素,並按工作進度審批款項予黃二九。
九八年七月,黃禮浩向黃二九索取其從「寶聯」收到的某個數額的付款。「寶聯」從未授權黃禮浩收取有關賄款。
黃二九於九八年七月十七日至十月八日期間,向黃禮浩提供合共三十萬元,作為繼續取得「寶聯」的清潔合約和付款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廖遠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
黃二九,七十一歲,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控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裁判官黃汝榮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三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勒令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黃二九為寶聯防污服務公司 ( 下稱「寶聯」 ) 的清潔二判。「寶聯」獲得協興建築有限公司批出合約,負責清理該公司已竣工的建築地盤。
九八年五月至八月期間,「寶聯」將五項總值七百二十二萬三千七百元的合約分判予黃二九。該等合約涉及清理多個位於港島及新界的建築地盤。
當時任職「寶聯」助理經理的黃禮浩,專責監管和評估清潔工作的進度和質素,並按工作進度審批款項予黃二九。
九八年七月,黃禮浩向黃二九索取其從「寶聯」收到的某個數額的付款。「寶聯」從未授權黃禮浩收取有關賄款。
黃二九於九八年七月十七日至十月八日期間,向黃禮浩提供合共三十萬元,作為繼續取得「寶聯」的清潔合約和付款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廖遠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挺盼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