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頂包」接受檢控盜版罪

2000年6月21日

一名男子涉嫌替一名懷疑盜版光碟批發商「頂包」,接受警方檢控盜版罪行,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粉嶺法院承認控罪。

葉智偉,二十三歲,散工,承認一項罪名,控罪指其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至十六日期間,與周厚文及陳永康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透露,警方於九八年十一月三日在大埔塘上村搜獲五萬二千四十八隻盜版光碟,葉向警方訛稱自己為貨主。

周涉嫌為有關盜版光碟的真正貨主。他今日否認兩項串謀及一項盜版罪名。

裁判官鄧學勤把周案押後至九月二十七日審訊,而葉案則押後至周案審結後宣判。

廉署較早時接獲投訴,指有警務人員涉嫌收受賄賂,在掃蕩一所盜版光碟貨倉時協助安排他人「頂包」,遂展開調查。

案情透露,警務人員於九八年十一月三日在大埔塘上村一帶巡邏,並於其中一個單位發現周。

周向有關警務人員表示自己為該單位的租戶,並把單位分租予另一人。

有關警務人員其後搜查上述單位,發現五萬二千四十八隻盜版光碟,及一百八十公升碳氫化合物製劑,遂將周拘捕帶返大埔警署。

在警方向其錄取警誡供詞前,周涉嫌曾致電一名稱陳永康的男子。陳答應替周安排他人為其「頂包」。

陳其後聯絡葉,葉同意為周「頂包」。陳並給葉二萬元作保釋之用。

葉遂向大埔警署自首,聲稱自己分租涉案單位,並稱自己為搜獲盜版光碟的貨主。

大約一星期後,周安排葉簽署一份有關上述單位的分租合約。

葉其後被警方控以一項盜版罪名 .

葉及周今日分別獲准以一萬元及二萬元現金保釋。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梁桌然代表出庭,廉署人員楊世德協助。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