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收賄協助內地居民非法入境罪名成立
2000年7月5日
一名入境主任,收受賄賂協助多名內地居民非法入境及洩露入境事務處機密資料,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一名涉案內地居民懷疑為三合會主腦,正被美國政府通緝。
案中被告關治平,五十一歲,被裁定一項身為公職人員串謀收受利益,及十項收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
控罪指關串謀前海關高級督察儲克難收受賄賂,作為關向儲提供入境處機密資料的報酬。
關並曾先後收受儲、崔康文及姜濤提供約共二萬七千元及二千元人民幣,作為協助多名人士進入香港及取得居留權的報酬。
控罪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間發生。
法官韋理義今日將案件押後至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關與儲於八三年相識。自此,儲多次要求關向其提供有關入境處就不同國家發出的護照等級機密資料。
一九九○年至九九年三月期間,儲向關提供多筆數目由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款項,作為報酬。
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九七年五月期間,被告被派駐港澳碼頭出任通道主管,並有酬情權決定個別旅客獲准在港逗留的時間。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九八年九月,儲曾多次要求關協助五名內地居民以非法獲取的巴西及秘魯護照進入香港。
有關人士得到關的協助及「教路」,能順利通過港澳碼頭入境處關卡,未有受到入境主任質疑。
案情又透露,其中一名尋求關協助的內地人士懷疑為香港三合會首腦,並且因涉嫌串謀謀殺及縱火被美國政府通緝。
關亦曾指導其中兩名內地人士透過「假結婚」以獲取在港居留的權利。
控方由大律師 John Marray 代表,廉署人員馮志明協助。
案中被告關治平,五十一歲,被裁定一項身為公職人員串謀收受利益,及十項收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
控罪指關串謀前海關高級督察儲克難收受賄賂,作為關向儲提供入境處機密資料的報酬。
關並曾先後收受儲、崔康文及姜濤提供約共二萬七千元及二千元人民幣,作為協助多名人士進入香港及取得居留權的報酬。
控罪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間發生。
法官韋理義今日將案件押後至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關與儲於八三年相識。自此,儲多次要求關向其提供有關入境處就不同國家發出的護照等級機密資料。
一九九○年至九九年三月期間,儲向關提供多筆數目由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款項,作為報酬。
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九七年五月期間,被告被派駐港澳碼頭出任通道主管,並有酬情權決定個別旅客獲准在港逗留的時間。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九八年九月,儲曾多次要求關協助五名內地居民以非法獲取的巴西及秘魯護照進入香港。
有關人士得到關的協助及「教路」,能順利通過港澳碼頭入境處關卡,未有受到入境主任質疑。
案情又透露,其中一名尋求關協助的內地人士懷疑為香港三合會首腦,並且因涉嫌串謀謀殺及縱火被美國政府通緝。
關亦曾指導其中兩名內地人士透過「假結婚」以獲取在港居留的權利。
控方由大律師 John Marray 代表,廉署人員馮志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