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貸款主任盜取六十九萬元客戶還款囚兩年
2000年7月17日
一名本港日資銀行前貸款主任,侵吞共約六十九萬四千元顧客的還款,被廉署落案起訴,較早時承認八項盜竊罪名。法官指被告所犯罪行嚴重,區域法院今日 ( 星期一 ) 判其入獄兩年。
被告為梁子健,二十七歲,歐力士 ( 亞洲 ) 有限公司 ( 下稱「歐力士」 ) 前信貸主任。
法官戴和善稱,梁所犯的罪行嚴重損害僱主對其信任,故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但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
廉署曾調查一宗指控,懷疑一名有限制牌照銀行的前貸款主任行賄其上司及其他職員以協助隱瞞欺詐勾當,其後揭發被告的盜竊行為。
「歐力士」為一間香港的有限制牌照銀行,主要從事貸款業務,提供信貸予客戶作為購買車輛、購置商業設備及投資生意等用途。
案情透露:梁在「歐力士」負責聯絡未能依時還款的客戶及商議還款條件,亦同時代公司回收現金或支票還款。
梁於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九八年五月四日期間,曾盜竊合共五十五萬四百七十五元的現金及總值十四萬三千五百五十六元的支票,有關款項是銀行客戶用以償還他們的貸款。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 Prakash Daryanani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 Fred Simmons 協助。
被告為梁子健,二十七歲,歐力士 ( 亞洲 ) 有限公司 ( 下稱「歐力士」 ) 前信貸主任。
法官戴和善稱,梁所犯的罪行嚴重損害僱主對其信任,故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但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
廉署曾調查一宗指控,懷疑一名有限制牌照銀行的前貸款主任行賄其上司及其他職員以協助隱瞞欺詐勾當,其後揭發被告的盜竊行為。
「歐力士」為一間香港的有限制牌照銀行,主要從事貸款業務,提供信貸予客戶作為購買車輛、購置商業設備及投資生意等用途。
案情透露:梁在「歐力士」負責聯絡未能依時還款的客戶及商議還款條件,亦同時代公司回收現金或支票還款。
梁於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九八年五月四日期間,曾盜竊合共五十五萬四百七十五元的現金及總值十四萬三千五百五十六元的支票,有關款項是銀行客戶用以償還他們的貸款。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 Prakash Daryanani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 Fred Simmons 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