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前測量員訛稱額外工作廿八天騙取薪金判緩刑
2000年7月19日
一名香港機場管理局 ( 機管局 ) 前土地測量員訛稱額外工作二十八天,騙取機管局發放逾七萬八千八百元薪金,今日(星期三)在東區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三萬七千五百元。
被告章國憲在這些聲稱「額外」工作的日子多次離港外遊,並無上班工作。
章,五十歲,較早時承認十五項以《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罪名,控罪指其利用虛假文件誤導其僱主。裁判官簡達仁指被告所犯罪行嚴重,違反僱主對其信任。
案情透露:章受僱於機管局期間屬地盤執勤人員,在大嶼山赤鱲角新機場建築地盤負責測量工作,若工作日數超過每月所規定,可申領額外津貼。
九六年四月至九七年十二月期間,章於多份「按月工作津貼申報書」上作虛假聲明,訛稱曾額外工作共二十八天。
廉署調查發現,根據入境處記錄,章在案發期間多次離港前往內地、加拿大及澳門。
機管局根據被告的虛假聲明,向其發放共三萬二千五百九十二元額外津貼及四萬六千二百四十八元薪金。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廉署人員吳兆基協助。
被告章國憲在這些聲稱「額外」工作的日子多次離港外遊,並無上班工作。
章,五十歲,較早時承認十五項以《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罪名,控罪指其利用虛假文件誤導其僱主。裁判官簡達仁指被告所犯罪行嚴重,違反僱主對其信任。
案情透露:章受僱於機管局期間屬地盤執勤人員,在大嶼山赤鱲角新機場建築地盤負責測量工作,若工作日數超過每月所規定,可申領額外津貼。
九六年四月至九七年十二月期間,章於多份「按月工作津貼申報書」上作虛假聲明,訛稱曾額外工作共二十八天。
廉署調查發現,根據入境處記錄,章在案發期間多次離港前往內地、加拿大及澳門。
機管局根據被告的虛假聲明,向其發放共三萬二千五百九十二元額外津貼及四萬六千二百四十八元薪金。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廉署人員吳兆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