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緝警員疑慫恿偷車案證人作假證供被控行為失當
2000年8月5日
一名偵緝警員,涉嫌在調查一宗汽車盜竊案時,指使一名證人揑造證供,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警方曾調查一宗涉及五名疑犯的汽車盜竊案件,他們涉嫌偷去十三輛屬於該名證人的汽車。
楊耀年,四十三歲,隸屬天水圍警署,涉嫌企圖阻撓警方有關的調查工作。他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將於 周一 ( 八月七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法院 提堂。
兩項控罪指楊分別於去年五月五日及二十二日,涉嫌不誠實地指導、指示或慫使陳嘉輝在一宗警方調查的汽車盜竊案中,提供虛假的證人供詞及虛假銷售授權書。楊所作出的行為,被指刻意損害公眾利益。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稱天水圍警署有警務人員收受汽車盜竊案疑犯提供利益,作為「擺平」有關案件的報酬。
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警方曾調查一宗涉及五名疑犯的汽車盜竊案件,他們涉嫌偷去十三輛屬於該名證人的汽車。
楊耀年,四十三歲,隸屬天水圍警署,涉嫌企圖阻撓警方有關的調查工作。他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將於 周一 ( 八月七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法院 提堂。
兩項控罪指楊分別於去年五月五日及二十二日,涉嫌不誠實地指導、指示或慫使陳嘉輝在一宗警方調查的汽車盜竊案中,提供虛假的證人供詞及虛假銷售授權書。楊所作出的行為,被指刻意損害公眾利益。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稱天水圍警署有警務人員收受汽車盜竊案疑犯提供利益,作為「擺平」有關案件的報酬。
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