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廣南」董事涉誇大收益被廉署落案起訴

2000年8月16日

廣南(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南」)兩名前董事及一名前副財政總監,涉嫌串謀詐騙及發表虛假聲明誇大集團收益,今日(星期三)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三名被告被控共七項罪名,將於 明日下午二時半在東區法院 提堂。

黃曉江和岑庭標,同為前「廣南」董事,及謝平,「廣南」前副財務總監,被控涉嫌串謀其他人士,在集團的盈利報告中誇大「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於九六年至九八年間兩年半的收益共三億零七百萬元。

他們被指串謀集團前主席孫觀、前董事杜南海、鄭漢宏、黃炳桐、梁鎮泉、李小健及前「廣南」財務經理王紅和其他人士發表虛假聲明,意圖欺騙「廣南」的成員及債權人。

結果,「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於九六年年報發表的收益為二億九千一百二十五萬三千元、九七年為三億六千八百零八萬六千元,九八年上半年為一億六千一百五十五萬九千元。

「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於該兩年半的收益涉嫌分別被誇大:九六年達七千四百萬元、九七年達一億六千八百萬元,九八年達六千五百萬元。

控罪並指三名被告涉嫌串謀以虛假聲明及信用狀,詐騙「廣南」及其目前及日後股東、債權人、核數師及香港聯合交易所。

黃曉江另被控以一項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他被指於九四年八月,向范玉書提供譽東國際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一職,作為范偽造商業文件以申請信用狀的報酬。

黃亦被控涉嫌於九七年間,與其他人串謀將集團款項轉移到多間離岸公司,詐騙「廣南」約三億元。

三名被告中,黃曉江及謝平較早時在另一宗案件已被廉署落案控以串謀詐騙及造假賬罪名。兩人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將於今年十一月聆訊。

廉署是繼周日展開「獵鷹行動」後,落案控告本案三名被告。在該項行動中,廉署拘捕了共九名人士。

其中兩名被捕人士昨日已被落案控以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即以虛假文件申請信用狀。兩人亦將於 明日下午二時半 在東區法院再次提堂。

其餘七名被捕人士中,兩人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而其餘則仍被扣留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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