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經紀承認偽造文件以投保人名義騙取醫療賠償

2000年8月18日

一名前保險經紀今日 ( 星期五 ) 在東區法院承認曾以多名投保人的名義偽造文件,向保險公司騙取醫療賠償約二十四萬四千元。

陳炳南,三十八歲,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友邦」)前保險代理人,承認五項以虛假文件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 ( 三 ) 條。控罪於九七年八月至九八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裁判官簡達仁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一日宣判,並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被告涉嫌收受投保人提供賄賂,協助騙取保險賠償,遂展開調查。調查其後證實有關貪污指控並不成立。

案情透露:被告於九七年八月至九八年十一月期間,曾先後五次向僱主提交虛假保險索償申請表,有關申請表聲稱是由被告名下的四名投保人填寫及簽署。

被告以有關投保人的名義,於申請表上訛稱他們曾在內地福建省遇上意外,並受傷入院,意圖欺騙「友邦」。

案情透露,被告並偽造多份文件,包括聲稱由內地一間醫院發出的病歷記錄、醫院收據及聲稱為有關「索償人」回鄉證的副本,以證明有關索償申請。

四名投保人其實從無涉及任何意外,並對申請毫不知情。

結果,有關投保人共獲「友邦」「賠償」合共二十萬四千一百三十六元。

被告其後以不同藉口,着四人將款項轉交予他。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鍾洪偉代表出庭,廉署人員梁仲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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