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冒認海關人員索取「賄款」包庇紅油站及光碟店囚十四個月
2000年9月8日
一名前警員冒認海關人員,向非法油站及售賣盜版或色情光碟的店鋪騙取「賄款」,聲稱可包庇他們的非法活動,今日﹝星期五﹞在屯門法院被判入獄十四個月。
黎競文,二十五歲,現無業,較早時承認五項罪名。
裁判官莊景傑稱,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故須判應即時入獄。法官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及無刑事案底。
案情透露:黎於本年二月至三月期間,串謀另一名前警員李家驊,三十二歲,及另外兩名無業男子李淦明,三十二歲和蔡仲邦,二十四歲,向盜版影像光碟店及非法油站的經營者及管理人騙取共約二萬三千元款項。
黎及其餘涉案人士聲稱自己是香港海關職員,可以包庇他們避免遭受海關調查。
黎亦於本年三月先後四次使用偽造的香港海關委任證,意圖誘使其他人士接受該等委任證為真確。
黎連同蔡、李家驊、李淦明及另一名無業人士鍾偉業於本年三月在一次廉署調查行動中被捕。
蔡、李家驊及李淦明較早時於同案中否認共四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預審。
鍾於本年三月承認一項串謀罪名,被法庭判入獄九個月。
廉署較早時接獲有關海關人員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發現並無證據顯示有海關人員涉及貪污,但揭發六名人士涉嫌假扮海關人員,向經營光碟店及非法油站人士行騙。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保滿代表出庭。
黎競文,二十五歲,現無業,較早時承認五項罪名。
裁判官莊景傑稱,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故須判應即時入獄。法官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及無刑事案底。
案情透露:黎於本年二月至三月期間,串謀另一名前警員李家驊,三十二歲,及另外兩名無業男子李淦明,三十二歲和蔡仲邦,二十四歲,向盜版影像光碟店及非法油站的經營者及管理人騙取共約二萬三千元款項。
黎及其餘涉案人士聲稱自己是香港海關職員,可以包庇他們避免遭受海關調查。
黎亦於本年三月先後四次使用偽造的香港海關委任證,意圖誘使其他人士接受該等委任證為真確。
黎連同蔡、李家驊、李淦明及另一名無業人士鍾偉業於本年三月在一次廉署調查行動中被捕。
蔡、李家驊及李淦明較早時於同案中否認共四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預審。
鍾於本年三月承認一項串謀罪名,被法庭判入獄九個月。
廉署較早時接獲有關海關人員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發現並無證據顯示有海關人員涉及貪污,但揭發六名人士涉嫌假扮海關人員,向經營光碟店及非法油站人士行騙。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保滿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