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兩名房署建築師及總承建商工程經理涉嫌貪污

2000年9月17日

兩名房屋署建築師及一名總承建商職員,涉嫌在粉嶺及天水圍兩個房署的公共建屋計劃中串謀貪污,於上月被廉署拘捕。三人現被廉署落案控以行賄受賄罪名。

三名被告為:房署建築師鄧海安及張琦明,分別為三十四歲及三十六歲;及鄭應忠,三十二歲,五洋建設株式會社(「五洋建設」)助理工程經理。

三人暫獲廉署准以保釋,案件將於 明日 ( 星期一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法院提堂 。

廉署較早時懷疑有房署職員向承建商及分判商收受利益,作為放寬地盤監管、協助批出工程或建築材料供應合約的報酬,遂展開調查,並於上月採取「十面埋服」行動,共拘捕十二人,包括案中三名被告。

鄧海安及張琦明被控共三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控罪指兩人涉嫌與譚兆其、朱家雄及其他人串謀接受利益,作為持續對保華德祥營造有限公司(「保華德祥」)及「五洋建設」的僱員作出優待的報酬。

有關利益涉嫌包括飲宴、夜總會娛樂、女伴遊及妓女性服務。

譚兆其及朱家雄分別為「保華德祥」及「五洋建設」的僱員。該兩間總承建商分別負責發展興建粉嶺 49A 區第二期及天水圍 102 區第五及第七期。

鄭應忠被控以一項與朱家雄及其他人串謀以相同理由,向房署助理工程監督張永鈞提供利益。

上述罪行涉嫌於九八年十月至今年八月期間發生。

廉署在調查本案期間,獲得房屋署及有關總承建商的協助。

廉署仍在調查有關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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