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稅務局副局長涉嫌騙政府租屋津貼

2000年9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早上落案起訴稅務局副局長單羅玉蓮,指她申請「自行租屋津貼」時欺騙香港政府。其丈夫單鑑泉亦同時被廉署控以協助及教唆妻子觸犯有關罪行。

單羅玉蓮及土木工程署高級土木工程師單鑑泉,兩人皆為五十三歲,被落案後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將於今日下午二時半到東區法院應訊。

案件首先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今年較早時展開調查。由於發現案件懷疑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罪行,廉署於今年八月參與調查。

經過雙方聯合調查後,今日正式起訴兩名被告。

單羅玉蓮被控以一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罪行,即身為香港政府代理人,使用載有虛假、有錯誤或欠妥善陳述的文件,意圖欺騙香港政府。

涉嫌罪行發生於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當時單羅玉蓮在稅務局任職總評稅主任。

控罪指她曾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即虛假聲稱香港和富道和富中心第七座 11 樓 A 室租用物業,並非其本人、及/或其家人或其配偶之家人所擁有。

有關陳述又聲稱她本人、其家人或其配偶的家人,在該租用物業均無財務利益。

單羅玉蓮被指明知有關虛假陳述是意圖用以誤導香港政府的。

她涉嫌利用有關虛假陳述,獲得共三十七個月的「自行租屋津貼」,合共三十三萬五千六百五十元。

單鑑泉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及促致其妻子觸犯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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