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師行文員銷毀辦理假結婚文件阻廉署調查被判刑
2000年9月27日
一名律師行前高級法律文員,銷毀懷疑有助辦理內地人士假結婚的文件,今日 ( 星期三 ) 在區域法院被判須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的社會服務。
鄭德華,三十四歲,前受僱於劉鐵漢律師行,較早時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法官彭偉昌下令被告餘下一項串謀詐騙控罪記錄在案。
案情透露:九五年至九六年期間,當時隸屬水警的警員陳濱松與鄭的下屬林冠成接觸,要求辦理多張婚姻狀況聲明書。
林於九七年初離職後,鄭曾大約十次親自替陳安排有關聲明書。
該等聲明書其後提交予中國半官方機構「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申請人有意與聲明書內提交的內地人士結婚。
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陳被廉署拘捕,懷疑他收受利益,安排一些未婚港人與內地人士辦理假結婚,及協助多名非法入境者逾期在港居留。
九七年底至九八年初期間,陳通知鄭他本人正受廉署調查,並要求鄭銷毀一切有關文件。鄭恐怕自己會受廉署調查,同意陳的要求。鄭未得律師的同意毀滅有關文件。
林,二十五歲,前律師行文員,已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與陳串謀收受一百元至數百元不等,作為加快對陳遞交的婚姻狀況聲明書作公證的報酬。
林否認有關控罪,將於十月十三日在東區法院接受聆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徐福亮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潔賢協助。
鄭德華,三十四歲,前受僱於劉鐵漢律師行,較早時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法官彭偉昌下令被告餘下一項串謀詐騙控罪記錄在案。
案情透露:九五年至九六年期間,當時隸屬水警的警員陳濱松與鄭的下屬林冠成接觸,要求辦理多張婚姻狀況聲明書。
林於九七年初離職後,鄭曾大約十次親自替陳安排有關聲明書。
該等聲明書其後提交予中國半官方機構「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申請人有意與聲明書內提交的內地人士結婚。
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陳被廉署拘捕,懷疑他收受利益,安排一些未婚港人與內地人士辦理假結婚,及協助多名非法入境者逾期在港居留。
九七年底至九八年初期間,陳通知鄭他本人正受廉署調查,並要求鄭銷毀一切有關文件。鄭恐怕自己會受廉署調查,同意陳的要求。鄭未得律師的同意毀滅有關文件。
林,二十五歲,前律師行文員,已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與陳串謀收受一百元至數百元不等,作為加快對陳遞交的婚姻狀況聲明書作公證的報酬。
林否認有關控罪,將於十月十三日在東區法院接受聆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徐福亮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潔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