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參與售賣翻版碟與三人安排他人頂罪等候判刑

2000年10月9日

四名人士,包括一名警員,涉嫌合謀安排他人「頂包」接受香港海關檢控販賣盜版光碟,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新蒲崗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四名被告為:鄺樹權,三十二歲,警員,及司徒達光,四十五歲,林志華,二十九歲,和鄺明月,二十六歲。四人於案發時經營一間名為「遊戲天下」的盜版光碟店。

裁判官潘展超將案件押後至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四名被告今日同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指他們與陳偉傑、江少琼及張定康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控罪指他們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期間,向香港海關虛假地表示陳偉傑是位於新蒲崗越秀廣場的「遊戲天下」的經營者;而事實上陳是「受僱」為他們「頂包」。

陳偉傑及江少琼較早時已分別承認一項相類串謀罪名。陳被判入獄一年,而江案則會與其餘被告同日宣判。

廉署較早時接獲舉報,指一名有份投資盜版光碟店的警員,涉嫌行賄海關人員以換取包庇。廉署調查其後證實有關海關人員的貪污指控並不成立。

案情透露:鄺樹權於「遊戲天下」營業初期,要求陳偉傑代其註冊為店主。

被告又同意以日薪二百元聘請陳於店內「候命」,並答應若陳被海關人員逮捕,則可獲二萬元額外酬勞。

江少琼於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海關掃蕩行動中被拘捕。陳偉傑其後向海關自首,聲稱自己為店主。

各被告其後給予陳約二萬元作為報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張秀群代表出庭,廉署人冼麗貞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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