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務人員及店員參與售賣翻版光碟安排他人頂罪被判刑

2000年10月13日

一名前警務人員及店員,合謀安排他人「頂包」接受香港海關檢控販賣盜版光碟,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被法庭分別判入獄兩年及十八個月。

前警務督察黃慎煌,五十一歲,現職商人,及店員陳志春,二十二歲,今日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東區法院裁判官黃汝榮宣判時稱,兩名被告犯了十分嚴重罪行,故須判處他們即時入獄。

廉署曾收到貪污舉報,指稱黃涉嫌向一名香港海關人員提供利益,以少報檢獲的盜版光碟數目,及接受一名人士「頂包」接受海關檢控。調查發現有關罪行。

案情透露:黃在旺角信和中心開設一間售賣盜版光碟的店舖,而陳負責該店的日常運作。

九七年一月七日,海關人員在該店進行掃蕩行動,並搜獲約七千張懷疑盜版光碟。

數日後,黃接觸男子李少興,要求他替陳頂罪。李答應黃的請求。

九七年一月十七日,李簽署商業登記申請表,成為該店舖東主。

其後,黃及李前往海關辦事處後,李被海關拘捕。

去年九月九日,李被海關控以有關罪名。

在審訊首日,有證供顯示李並不是該店的東主,故控方對李不提證供起訴。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陳淑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麥樹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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