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涉貨櫃碼頭「打尖」賄賂活動今被判刑

2000年10月16日

五名人士涉嫌定期提供或收受賄款,以安排貨櫃車在葵涌貨櫃碼頭獲得優待,無須輪候便可迅速裝卸貨物,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被判入獄或須履行社會服務令。

談譯年,三十三歲,及莊士良,二十七歲,同為亞洲貨櫃有限公司 ( 下稱「亞洲」 ) 巡邏員,分別被判入獄十個月及六個月。談及莊亦須分別歸還二萬元及九千元予前僱主。

施文杰,三十四歲,永傑運輸貿易公司 ( 下稱「永傑」 ) 東主,及呂桂枝,三十九歲,「永傑」前經理,分別被判須履行一百小時及六十小時社會服務;而三十四歲的「永傑」前監督呂華明則須履行八十小時社會服務。

沙田裁判官吳誠威宣判時稱,談及莊所犯的罪行破壞了僱主對他們的信任,而且長時間犯案,故此須判處即時入獄。

裁判官續稱,另外三名被告在案中扮演的角色較輕,故判處他們履行社會服務。

五名被告較早時承認共八項貪污罪名。

另外,兩名被告分別為陳淑霞,三十三歲,興洲運輸公司東主,及吳國良,二十九歲,「永傑」運輸工人,亦因為有關案件而被廉署拘控。

陳今日被裁定兩項提供利益罪名成立,將於本年十月三十日宣判。

吳則承認兩項串謀索取及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於去年十一月已被判入獄三個月。

案情透露:貨車及貨櫃車須經常進出「亞洲」在葵涌貨櫃碼頭的貨倉上落貨物。

由於交通繁忙,司機可能需要輪候數小時才可上落貨物。

「亞洲」僱用巡邏員以維持交通暢順和負責保安。

案情透露:任職巡邏員的談譯年,透過吳國良的介紹,認識一名自稱姓馬的廉署臥底人員。談同意每月收受馬一萬五千元賄款,作為安排馬「打尖」的報酬。

談亦先後收受「永傑」合共三萬元,又同意每月向陳收受三千元賄款,以作同類安排。

施、呂桂枝及呂華明亦曾每月向談提供約一萬元賄款。

另一名巡邏員莊志良向談收受合共六千元,並同意向洪輝運輸公司每月收受三千元。

陳曾向談提供五千元,及同意每月付其三千元賄款。

有關控罪於九七年八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廖建忠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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