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及實驗室技術員 向學生披露高考物理儀器 判處履行社會服務令
2000年10月18日
一名中學教師及一名學校實驗室技術員,向學生披露今年高級程度會考物理科應用考試將使用的實驗室儀器,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新蒲崗法院被判須履行社會服務令。
沈楚煒,四十二歲,喇沙書院(「喇沙」)物理科主任,及梁國源,四十一歲,「喇沙」實驗室技術員,分別須履行一百三十小時及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
裁判官麥理庭在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破壞了考試局對他們的信任,但基於他們在案中並無得益,故此判處社會服務乃適當的刑罸。
法院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的良好品格及背景。
沈較早時被裁定兩項違反《香港考試局條例》罪名成立,而梁則被裁定一項相同罪名成立。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一名教師涉嫌行賄一名實驗室技術員,以協助他非法取用有關考試器材。貪污指控其後證實並不成立,但卻揭發兩名被告曾向考生披露今年高級程度會考所應用的實驗室儀器。
案情透露:「喇沙」為高級程度會考物理科應用考試的其中一個試場,而沈及梁分別獲考試局委任為試場主任和實驗室技術員。
本年度的高級程度會考物理科應用考試於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期間進行。各試場於考試前均獲考試局分發一張應用的儀器清單。
根據考試局規定,所有儀器及文件須予以保密,在整個考試完結之前不得洩露予任何未獲授權的人士。
在應用考試舉行前約十日,考試局會將所須儀器送抵試場。
試場主任及實驗室技術員須檢查有關儀器是否齊全,但根據保密原則及為維護該項公開考試公平,他們不得向主持考試以外的人士披露有關儀器。
案情透露:沈於四月十七日在學校實驗室內,向兩班中七理科學生展示及解釋將於應用考試中所須的儀器及使用方法。
翌日,沈及梁向該兩班學生示範使用有關儀器,並容許學生利用該等儀器進行實驗練習。
案情並透露:沈亦於一間名為「學生教育中心」的私人補習社任職物理科教員。他於四月十九日或二十日曾向大約二百名修讀其任教課程的學生講解有關儀器,並向他們展示一批樣本。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廉署人員盧敬榮協助。
沈楚煒,四十二歲,喇沙書院(「喇沙」)物理科主任,及梁國源,四十一歲,「喇沙」實驗室技術員,分別須履行一百三十小時及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
裁判官麥理庭在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破壞了考試局對他們的信任,但基於他們在案中並無得益,故此判處社會服務乃適當的刑罸。
法院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的良好品格及背景。
沈較早時被裁定兩項違反《香港考試局條例》罪名成立,而梁則被裁定一項相同罪名成立。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一名教師涉嫌行賄一名實驗室技術員,以協助他非法取用有關考試器材。貪污指控其後證實並不成立,但卻揭發兩名被告曾向考生披露今年高級程度會考所應用的實驗室儀器。
案情透露:「喇沙」為高級程度會考物理科應用考試的其中一個試場,而沈及梁分別獲考試局委任為試場主任和實驗室技術員。
本年度的高級程度會考物理科應用考試於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期間進行。各試場於考試前均獲考試局分發一張應用的儀器清單。
根據考試局規定,所有儀器及文件須予以保密,在整個考試完結之前不得洩露予任何未獲授權的人士。
在應用考試舉行前約十日,考試局會將所須儀器送抵試場。
試場主任及實驗室技術員須檢查有關儀器是否齊全,但根據保密原則及為維護該項公開考試公平,他們不得向主持考試以外的人士披露有關儀器。
案情透露:沈於四月十七日在學校實驗室內,向兩班中七理科學生展示及解釋將於應用考試中所須的儀器及使用方法。
翌日,沈及梁向該兩班學生示範使用有關儀器,並容許學生利用該等儀器進行實驗練習。
案情並透露:沈亦於一間名為「學生教育中心」的私人補習社任職物理科教員。他於四月十九日或二十日曾向大約二百名修讀其任教課程的學生講解有關儀器,並向他們展示一批樣本。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廉署人員盧敬榮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