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銀行轉介稅務貸款案件八人包括前銀行經理涉詐騙一百萬元今提堂

2000年10月27日

廉政公署調查由華比銀行管理階層轉介的貪污舉報,揭發八名人士,包括一名前銀行經理,懷疑串謀詐騙一百萬元稅務貸款。

該等八名人士已被廉署落案起訴。蕭應源,四十五歲,華比銀行前分行業務經理;李寧英,五十三歲;潘志賢,五十三歲;張鎮江,四十四歲;梁友常,五十二歲;馮錦洵,五十二歲,同為的士司機;梁耀常,四十七歲,貨車司機;及何享陞,四十六歲,商人,被控共六項串謀詐騙罪名,今早(星期五)在東區法院提堂。

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祁士偉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待轉解區域法院。

華比銀行早前懷疑有員工收受賄款,不當地批出貸款,遂向廉署作出舉報,並向廉署提供全力協助。

廉署調查其後發現一名銀行經理及七名申請人,涉嫌利用偽造文件申請稅務貸款,而被告所申請合共一百零三萬元稅務貸款額中,銀行方面已發放了二十八萬元。

六項控罪指被告涉嫌與一名稱「大陸陳」人士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華比銀行的觀塘、銅鑼灣、中環、紅磡、九龍灣等分行。

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李寧英、潘志賢、張鎮江、梁友常、梁耀常及李燕麗為合共一百零三萬元稅務貸款的真正申請人,並呈交虛假文件予該銀行以支持有關申請。

該等被告亦涉嫌促致銀行批准有關貸款,及致使銀行向申請人發放共九十七萬元款項。

各被告獲准以現金五百元至一萬元不等保釋外出,並須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池俊平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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