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校長及其弟造假發票稱購電腦騙學校款項官斥愚蠢

2000年11月3日

一名前小學校長及其弟,涉嫌曾訛稱替學校添置電腦設備,以偽造發票騙取學校款項,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梁肇祺,四十一歲,曾任新界婦孺福利會梁省德學校 ( 將軍澳 )( 下稱梁省德學校 ) 校長,及其弟梁肇漢,三十四歲,餐飲管理公司業務經理,同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控罪指兩人串謀杜堅強利用兩張公司收據欺騙梁省德學校。

有關收據訛稱梁肇祺曾替梁省德學校向 Manli Consultant Company ( Manli )購買電腦,作價分別為一萬七千八百元及一萬三千四百八十元。

裁判官嘉理仕於判刑時指兩名被告行為愚蠢。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梁肇祺涉嫌行賄電腦供應商,以誇大有關供應商售予梁省德學校的電腦售價。廉署在調查貪污指控期間,揭發有關詐騙學校款項事件。

案情透露,該校校監梁省德於九七年七月至九月期間曾離港外遊,臨行前預撥一筆為數二十萬元的款項,作學校開支之用。

學校職員若代學校支付任何款項,可以憑單據及發票向學校申請發還有關款項。

案情又透露,梁肇祺於九七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着梁肇漢替他取單據以訛稱曾替學校購置電腦器材。

梁肇漢遂向杜堅強求助。杜其後取得兩張由 Manli 發出的收據。

有關收據聲稱梁肇祺曾向 Manli 替該校購買合共三萬一千二百八十元的貨品。

梁肇祺明知有關收據為虛假文件,但仍提交予學校,並獲發還聲稱曾代支的三萬一千二百八十元。

廉署於案件調查期間,獲梁省德學校校董會全力協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劉永強代表出庭,廉署人員馬鎮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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