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房署地盤員工及分判商 懷疑在石䕃邨重建計劃涉及貪污
2000年11月15日
廉政公署較早時拘捕十六名人士,懷疑他們在葵涌石䕃邨重建計劃第二期(下稱「重建計劃」)中涉及貪污,其中房屋署兩名地盤員工及兩名分判商今日(星期三)被落案起訴。
顧振龍,四十四歲,工程監督;陳漢強,三十九歲,助理工程監督;蕭祖展,四十四歲,鋪設混凝土分判商;及吳偉強,四十五歲,扎鐵分判商,今日在荃灣法院分三案提堂。
該項由房屋署負責的重建計劃,價值十億九千六百萬元,興建項目包括一座商業中心、兩座和諧式公屋及一座老人屋。
在首宗案件,顧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收受混凝土工程分判商展鵬工程公司(下稱「展鵬」)蕭祖展及蕭祖良提供共一萬五千元賄款。
有關賄款用作顧於九八年六月至九九年十月期間在「展鵬」進行的工程上放寬監管的報酬。
顧另被控五項罪名,指他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收受其他在「重建計劃」負責釘板、扎鐵、泥水及平水工程的分判商提供共一千七百元的「利是」。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及今年的農曆新年發生。
蕭被控以一項罪名,指他向顧提供一萬元,作為顧於九八年六月至十月期間,在地盤加快檢查扎鐵工程的報酬。
裁判官簡士勳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二月六日答辯。
在第二宗案件,陳漢強被控共九項罪名,指他於去年及今年的農曆新年期間,未得行政長官的許可,向五名分判商收受共四千五百元「利是」。
陳今晨在法庭否認控罪。審訊定於明年二月十九日進行。
在第三宗案件,吳偉強被控三項罪名,指他於九九年三月至八月期間為顧支付往澳門旅遊的費用及向他提供共值一萬二千元用作賭博的「籌碼」。
有關利益作為顧的報酬,以容許強雄記鐵器工程公司(下稱「強雄記」)在「重建計劃」地盤上使用未經測試的鋼筋條,及對「強雄記」在有關地盤所進行的扎鐵工程的素質作出寬鬆監管。
吳另被控四項罪名,指其於去年二月至今年二月期間,透過房屋署與香港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向兩名一級監工,即謝世龍及謝財林提供「利是」共四千元。
吳否認控罪,將於明年二月十四日接受審訊。
四名被告各獲准五千元至十萬元的現金保釋。蕭則另加十萬元現金人事保釋。
廉署人員張嘉露今日代表控方出庭。
三聯工程公司一名合夥人及一名管工已被落案起訴,指他們就有關工程向房屋署地盤監督人員行賄。他們較早時在荃灣法院否認控罪。審訊日期未定。
顧振龍,四十四歲,工程監督;陳漢強,三十九歲,助理工程監督;蕭祖展,四十四歲,鋪設混凝土分判商;及吳偉強,四十五歲,扎鐵分判商,今日在荃灣法院分三案提堂。
該項由房屋署負責的重建計劃,價值十億九千六百萬元,興建項目包括一座商業中心、兩座和諧式公屋及一座老人屋。
在首宗案件,顧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收受混凝土工程分判商展鵬工程公司(下稱「展鵬」)蕭祖展及蕭祖良提供共一萬五千元賄款。
有關賄款用作顧於九八年六月至九九年十月期間在「展鵬」進行的工程上放寬監管的報酬。
顧另被控五項罪名,指他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收受其他在「重建計劃」負責釘板、扎鐵、泥水及平水工程的分判商提供共一千七百元的「利是」。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及今年的農曆新年發生。
蕭被控以一項罪名,指他向顧提供一萬元,作為顧於九八年六月至十月期間,在地盤加快檢查扎鐵工程的報酬。
裁判官簡士勳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二月六日答辯。
在第二宗案件,陳漢強被控共九項罪名,指他於去年及今年的農曆新年期間,未得行政長官的許可,向五名分判商收受共四千五百元「利是」。
陳今晨在法庭否認控罪。審訊定於明年二月十九日進行。
在第三宗案件,吳偉強被控三項罪名,指他於九九年三月至八月期間為顧支付往澳門旅遊的費用及向他提供共值一萬二千元用作賭博的「籌碼」。
有關利益作為顧的報酬,以容許強雄記鐵器工程公司(下稱「強雄記」)在「重建計劃」地盤上使用未經測試的鋼筋條,及對「強雄記」在有關地盤所進行的扎鐵工程的素質作出寬鬆監管。
吳另被控四項罪名,指其於去年二月至今年二月期間,透過房屋署與香港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向兩名一級監工,即謝世龍及謝財林提供「利是」共四千元。
吳否認控罪,將於明年二月十四日接受審訊。
四名被告各獲准五千元至十萬元的現金保釋。蕭則另加十萬元現金人事保釋。
廉署人員張嘉露今日代表控方出庭。
三聯工程公司一名合夥人及一名管工已被落案起訴,指他們就有關工程向房屋署地盤監督人員行賄。他們較早時在荃灣法院否認控罪。審訊日期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