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冒充海關人員索取「賄款」官斥可恥被判入獄

2001年1月4日

兩名男子冒充海關人員,向非法油站及售賣盜版或色情光碟的店鋪騙取「賄款」, 聲稱可包庇他們的非法活動,今日(星期四)在屯門法院被判入獄。

李淦明,三十二歲,及蔡仲邦,二十四歲,兩人均無業,被裁判官陳錦昌分別判處 入獄一年及九個月。

裁判官於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罪行破壞公眾對執法人員應有的信任。

裁判官並斥責兩人抓着他人「痛腳」而趁機犯案,乃懦夫行為,兼且可恥。

李淦明及蔡仲邦分別承認及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控罪指兩人於本年二月 至三月期間,串謀兩名前警員黎競文及李家驊,向盜版影像光碟店及非法油站的經 營者及管理人騙取共約二萬四千三百元。

案情指出,涉案人士聲稱是香港海關職員,並且可以包庇有關非法勾當經營者,使 他們避免遭受海關調查。

蔡仲邦今日並承認一項管有五張偽造海關委任證。

黎競文及另一名無業男子鍾偉業因相類罪行,已於較早時分別被判入獄十四個月及 九個月;而李家驊則承認未有領取牌照而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器,被判罰款五千 元。

廉署較早時曾接獲有關海關人員的貪污投訴。調查發現並無證據顯示有任何海關人 員在案件中涉及貪污,但揭發有數名男子假扮海關人員,向經營光碟店及非法油站 人士行騙。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招鴻恂代表出庭,廉署人員黃保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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