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前董事承認串謀詐騙誇大集團收益
2001年1月19日
一名廣南(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南」)前董事,涉謙誇大集團收益,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
岑庭標,五十八歲,今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
裁判官麥健濤將案件押後,以待訂出日期將案件轉解原訟法庭宣判。
有關控罪指岑串謀其他人士,誇大「廣南」及其附屬公司在九六年及九七年的經營溢利。
岑涉嫌意圖欺騙「廣南」的現有及潛在股東及投資者、債權人及核數師,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其人員、僱員或代理人。
有關控罪指其他涉嫌串謀的人士包括:集團前主席孫觀、前董事黃曉江、杜南海、黃炳桐、梁鎮泉、李小健、鄭漢宏、梁小謙、前副財務總監謝平及前財務經理王紅。
被告罪行致使「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於九六年年報發表的收益為二億九千一百二十五萬三千元,九七年為三億六千八百零八萬六千元。
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家寶協助。
岑庭標,五十八歲,今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
裁判官麥健濤將案件押後,以待訂出日期將案件轉解原訟法庭宣判。
有關控罪指岑串謀其他人士,誇大「廣南」及其附屬公司在九六年及九七年的經營溢利。
岑涉嫌意圖欺騙「廣南」的現有及潛在股東及投資者、債權人及核數師,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其人員、僱員或代理人。
有關控罪指其他涉嫌串謀的人士包括:集團前主席孫觀、前董事黃曉江、杜南海、黃炳桐、梁鎮泉、李小健、鄭漢宏、梁小謙、前副財務總監謝平及前財務經理王紅。
被告罪行致使「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於九六年年報發表的收益為二億九千一百二十五萬三千元,九七年為三億六千八百零八萬六千元。
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家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