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女子疑行賄機場入境處人員今早落案上庭
2001年1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星期六)晨拘捕一名內地女子,她在機場被入境事務主任盤問有關其所持護照是否真實時,懷疑向入境事務主任提供五萬美元(約三十九萬港元)的賄款。
該女子當時正接受三名入境事務處人員就其使用一本懷疑是虛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進入香港一事問話。她懷疑向有關人員提供賄賂,入境事務處遂將案件轉介廉署。
邵梅仁,三十七歲,今早已被廉署解上東區法院,暫被控以一項罪名,指她涉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
裁判官祁雅年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一月三十一日提堂。被告暫時還押廉署看管,等候進一步調查。
控罪指邵曾向三名入境事務主任廖香源、郭燦強及葉永成提供五萬美元,作為有關人員就其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罪行不採取行動的報酬。
邵昨晚從吉隆坡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懷疑使用一本假護照進入香港。她又涉嫌行賄入境事務主任,但遭入境事務主任拒絕。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何志文代表出庭。
該女子當時正接受三名入境事務處人員就其使用一本懷疑是虛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進入香港一事問話。她懷疑向有關人員提供賄賂,入境事務處遂將案件轉介廉署。
邵梅仁,三十七歲,今早已被廉署解上東區法院,暫被控以一項罪名,指她涉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
裁判官祁雅年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一月三十一日提堂。被告暫時還押廉署看管,等候進一步調查。
控罪指邵曾向三名入境事務主任廖香源、郭燦強及葉永成提供五萬美元,作為有關人員就其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罪行不採取行動的報酬。
邵昨晚從吉隆坡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懷疑使用一本假護照進入香港。她又涉嫌行賄入境事務主任,但遭入境事務主任拒絕。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何志文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