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今頒令充公「廣南案」廉署通緝犯廿五萬元人事擔保
2001年2月12日
一名涉嫌參與二億六千七百萬元信用狀詐騙的廣南 ( 集團 ) 有限公司(下稱「廣南」)附屬公司的高層人員,被廉政公署通緝,東區法院今日(星期一)下令充公該名在逃疑犯的二十五萬元人事擔保。
廉署懷疑譽東國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鄧維娜,在等候審訊期間棄保潛逃。今年一月,法庭已發出手令通緝鄧,並頒令充公其二十五萬元現金保釋金。
律政司亦向法庭提出申請,充公鄧的人事擔保。法庭今日批准控方申請頒下充公令。
鄧,四十五歲,於去年十一月被控共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有關涉嫌罪行於九六年十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間發生。
其中三項罪名指鄧與其已故丈夫葉曉穗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二十三間銀行,並涉嫌不誠實地致使「廣南」向該等銀行申請及使用它們的信貸服務,並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涉及四十張信用狀。
這些銀行被指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共約二億六千七百五十七萬九百七十元。
在有關款項中,約三千五百萬元仍未償還予該等銀行。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明知一筆三百二十二萬二千八百一十四點二元的款項是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仍處理該財產。
有關案件已押後至本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待轉解原訟法庭。
鄧獲准以二十五萬元現金及二十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並須於本年一月十日向警方報到,但她並未如期到警署報到。
在另一宗案件,鄧亦與鄭瑞華,四十六歲,創志國際有限公司 ( 下稱「創志」 ) 副總經理及趙海燕,三十歲,創志文員,同被控五項串謀詐騙罪名。有關控罪與類似的信用狀詐騙有關,涉及共約八千五百萬元。
案件定於本年三月五日在原訟法庭開審、鄧獲准以二十萬元現金二十萬元人事擔保外出。預審定於本年二月十五日進行。
任何人士如獲悉鄧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她,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廉署懷疑譽東國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鄧維娜,在等候審訊期間棄保潛逃。今年一月,法庭已發出手令通緝鄧,並頒令充公其二十五萬元現金保釋金。
律政司亦向法庭提出申請,充公鄧的人事擔保。法庭今日批准控方申請頒下充公令。
鄧,四十五歲,於去年十一月被控共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有關涉嫌罪行於九六年十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間發生。
其中三項罪名指鄧與其已故丈夫葉曉穗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二十三間銀行,並涉嫌不誠實地致使「廣南」向該等銀行申請及使用它們的信貸服務,並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涉及四十張信用狀。
這些銀行被指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共約二億六千七百五十七萬九百七十元。
在有關款項中,約三千五百萬元仍未償還予該等銀行。
餘下一項控罪指鄧明知一筆三百二十二萬二千八百一十四點二元的款項是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仍處理該財產。
有關案件已押後至本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待轉解原訟法庭。
鄧獲准以二十五萬元現金及二十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並須於本年一月十日向警方報到,但她並未如期到警署報到。
在另一宗案件,鄧亦與鄭瑞華,四十六歲,創志國際有限公司 ( 下稱「創志」 ) 副總經理及趙海燕,三十歲,創志文員,同被控五項串謀詐騙罪名。有關控罪與類似的信用狀詐騙有關,涉及共約八千五百萬元。
案件定於本年三月五日在原訟法庭開審、鄧獲准以二十萬元現金二十萬元人事擔保外出。預審定於本年二月十五日進行。
任何人士如獲悉鄧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她,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