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六名現職及一名前任助理販管主任疑涉北角馬寶道小販「頂包」案

2001年4月2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六名現職及一名前任食物環境衛生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懷疑他們於北角馬寶道執行職務時,容許小販安排「頂包」人士接受拘捕,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六名現任助理小販管理主任:黃富榮,五十二歲;麥宜順,五十二歲;冼志恆,三十六歲;王茀五,三十八歲;駱廣鴻,四十一歲;黎嘉俊,二十四歲;及現職女警員的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尹秀紛,三十二歲,將於 下星期一(四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七名被告現暫獲廉署准以保釋。

七人各被控以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九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期間,明知何雪、劉惠蓮及李義沒有干犯「阻礙公眾地方」罪名,但仍分別多次以有關罪名拘捕該等人士。

廉署於較早時接獲警方提供資料,懷疑多名東區小販管理主任級人員包庇一個在馬寶道操控非法擺賣活動的集團,並懷疑事件涉及貪污。

該集團涉嫌多次在當局進行掃蕩無牌小販行動前獲「通風報酬」,並安排「頂包」人士到現場頂罪。廉署於去年二月採取拘捕行動。

廉署較早時已落案起訴兩名懷疑「頂包」人士何雪及劉惠蓮,另外三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和另外兩名人士,懷疑他們與案件有關。案件將於下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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