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圍馬案高級警司及兩名商人各判監十五個月

2001年5月24日

一名警務處高級警司及兩名商人,去年六月在何文田一個單位內經營外圍馬活動時,被廉署當場拘捕,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朱錦耀,五十三歲,警務處高級警司,鄒熾宏,四十九歲,及韓培德,六十一歲,兩人皆為商人,被裁定一項串謀從事收受賭注罪名成立。有關控罪於去年二月二十六日至六月二十一日期間發生。

韓培德另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指其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使用何文田文運道一個單位作賭博場所,被判入獄九個月,與串謀罪的十五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黃永輝於判刑時表示,外圍賭博為害社會,不但令政府收入減少,更影響香港賽馬會向慈善機構的撥款,有關罪行必須剷除。

法官並稱,由於被告所犯罪行嚴重,不能判處社會服務令。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有警務人員涉嫌包庇非法外圍馬活動,遂展開調查,並於去年六月採取大規模搜捕行動。三名被告在是次行動中被捕。

案情透露:根據廉署監視資料所顯示,於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去年六月二十一日期間,朱錦耀及鄒熾宏多次在有賽馬舉行的日子到訪韓培德位於何文田文運道的住所。

廉署人員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搜查有關單位,當時馬會正舉行賽事。

當廉署人員進入該單位時,朱及鄒正將一些紙張從露台拋出街外,過程被附近監視的廉署人員錄影下來,並在大廈地下拾回有關紙張。

廉署人員並於單位內搜獲一部 MD 機,機內的錄音帶錄有多段對話,包括鄒透過馬會電話投注戶口下注的紀錄。

一名警方賭博專家在研究有關錄音後,在庭上作證時指他相信有關對話與外圍馬活動有關。

該名專家證人並指出,在廉署搜捕韓培德的單位時被拋出街外的紙張,相信亦涉及外圍馬活動。

廉署其後搜查朱錦耀的辦公室及住所,亦檢獲類似的紙張及「馬簿」。

另外,廉署仍繼續調查有關貪污指控。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羅焯華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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