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文員虧空大廈法團三十八萬元囚十五個月
2001年6月15日
葵涌一座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一名前任會計文員,涉嫌於受聘期間虧空逾三十八萬七千元,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鄧潔貞,五十三歲,華發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會計文員,被控共九項樣本控罪。
法官彭偉昌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破壞了僱主對她的信任,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法官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的認罪及無刑事紀錄。
廉署曾收到貪污舉報,指稱一名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文員利用虛假文件虧空款項。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案件。
華發工業大廈由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租戶可向大廈以小時計算租用停車場車位,而租戶須向收銀處支付泊車費。
案發時,鄧被業主立案法團受僱為會計文員,並負責將泊車費存入法團指定的銀行戶口。
鄧於九九年十二月辭職後,繼任的會計文員發現賬目出現問題。
其後廉署調查發現,鄧於九八年五月至九九年六月期間,盜取法團合共三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三元。
案件今日由政府律師何偉健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林勝源協助。
鄧潔貞,五十三歲,華發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會計文員,被控共九項樣本控罪。
法官彭偉昌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破壞了僱主對她的信任,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法官續稱,判刑已考慮被告的認罪及無刑事紀錄。
廉署曾收到貪污舉報,指稱一名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文員利用虛假文件虧空款項。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案件。
華發工業大廈由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租戶可向大廈以小時計算租用停車場車位,而租戶須向收銀處支付泊車費。
案發時,鄧被業主立案法團受僱為會計文員,並負責將泊車費存入法團指定的銀行戶口。
鄧於九九年十二月辭職後,繼任的會計文員發現賬目出現問題。
其後廉署調查發現,鄧於九八年五月至九九年六月期間,盜取法團合共三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三元。
案件今日由政府律師何偉健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林勝源協助。